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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惡警折磨大法弟子並侵吞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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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17日】第三看守所管教李(吉吉)指使獄霸將大法弟子宋立(碩士)拉入廁所內進行毆打,打得遍體鱗傷,並對宋立進行灌食,用電棍電,電得全身變黑,宋立要求上訴,長春中級法院不允許上訴。

大法弟子田淑芳,69歲,由於長期在陰暗的牢房裏坐板,以致無法行走。即使這樣,惡警還用120急救車拉她去法院進行非法審判。

第三看守所的惡警還用訂書器往大法弟子的手上訂釘,紮牙籤,然後再拔下來,還無恥地說這是做針灸治療。

還用一種含有強腐蝕性硝酸的液體擦在大法弟子的人中位置,皮膚被燒壞,而且鼻子吸入後,非常刺激呼吸道,惡警邪惡地說能治心臟病。

第三看守所不但在肉體和精神上折磨大法弟子,而且還在經濟上實施迫害。大法弟子家人送去的衣物、錢,它們都會從中剋扣,新衣服、甚至新內衣褲他們都歸為己有。所以這裏的大法弟子都告訴家人;衣服不要送新的。錢就更別說了,有一大法弟子2001年12月份在那兒存的錢,也沒花,共600元,出來後家人去看守所想把錢取回,惡警竟將出獄和入獄的時間隨意進行改動,為的是能將錢歸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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