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定後,我仔細想了一會兒,一下子就明白了:原來我們談的「整體」是在人這兒談的,都談怎樣減少迫害,把正法工作和救度眾生的事做好,這很好,但「整體」還有更深的內涵,我們不能把對整體的認識侷限在人這個空間。否則實際修煉中遇到問題還是不能完全放下個人和個人的觀念。
我們都來源於不同層次的大穹天體,都是大法在不同層次中產生的生命。反過來說:我們的生命,都應該是完全同化大法的才能在那個層次中存在,同時,我們要體現出「法」在那個層次中的特點,老師說:「宇宙大法(佛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完整的,……」(《修煉與工作》)。從最宏觀的生命到最微觀的生命,從最遠處的生命到最近處的生命,我們都毫無阻礙地溝通起來、運轉起來,形成一個整體。這不就是在體現出大法圓融不破的因素嗎?這本身不也是在圓融大法、使大法永遠處於成住不破了嗎?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啊!
個人當前的體悟,僅供參考。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大家共同以法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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