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23條而提出的立法草案,任何以危害國家安全原則在大陸被禁的團體,都將在香港被取締。根據香港本地的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團體都不得不經過香港的法院的裁決。但不幸的是,自從去年夏天的對和平的香港(法輪功)請願者進行的一場荒唐及不公正的審判和判決,使得來自官方操控、迫於北京壓力的香港司法公正與獨立本身已受到威脅,世界在等候向高級法院上訴的結果。
法輪功學員非常歡迎在最近幾個月中每一位部長級英國官員(代表他們)向高級中國政治人物所作的聲明。外交大臣、大法官以及最近外交部中負責中國事務的大臣們已經公開表明了英國(對這一事件的)的關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其他國家的政府也就此事進行了抗議。只有在國際上公開丟醜才有可能使中共放棄強迫香港也加入迫害具有精神信仰的無辜民眾。中國已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但卻忽視、嘲弄和違反它的條例。
英國和西方世界期望與中國發展友好關係。我們欽佩她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文明和人類文化古國之一所擁有的悠遠的歷史。雙邊商務往來會促進國際性的繁榮。但是,友誼必須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可是,對自己的公民因為信仰而進行虐殺、酷刑和監禁的政權是沒有信任可言的,而香港絕不能在23條的陰影下淪為警察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