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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關在北京燕山看守所的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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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9日】2000年12月30日,在天安門廣場我制止惡警毆打大法弟子,並喊出「法輪大法好」,遭綁架至北京燕山看守所。以下是我在看守所遭受迫害的記述。

因在天安門廣場,我遭到惡警重拳猛烈擊打兩脅,兩脅及肋骨劇烈疼痛,尤其是左側,肋骨的疼痛程度使我不能深呼吸,左臂不能做幅度大一點的動作,感覺肋骨斷了一樣的疼痛。到看守所後,我告訴看守所檢查身體的工作人員我的受傷的情況,被告知「沒事」。

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人信仰自由和法律規定的人身基本權利,所以我拒絕回答任何詢問並要求無條件釋放,但遭拒絕和嘲笑。他們指派兩個警察弄清我的姓名和戶口所在地。開始他們和顏悅色,但見我始終不說,便開始威脅使用高壓電棍,還比劃多長;又威脅灌辣椒水,說過二十分鐘就拿來;緊接著說地下室有大水缸,如果不說,就把我的頭塞進去,看你能挺多長時間!如果再不說,就拉到荒郊野嶺挖個坑活埋,反正誰也不知道!在所有一切口頭威脅都無效的情況下,他們將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背後,強制我坐在水泥地上,還把我的皮衣脫下,披在我身上取笑,然後用縫衣針扎我的脖子;看到我有白頭髮,就用剛剛擦過皮鞋、帶著濃烈鞋油味的黑鞋刷抹我的頭髮,說是要給我「鋦油」等等。第一天就這樣過去了。想想這一幕幕荒唐可笑的表演,我的心裏很不是滋味:這些拿著人民血汗錢、身著制服的公務員,每天就是執行這些「公務」嗎?監室的擁擠使我們這些大法弟子只能蹲在水泥地上、靠在冰冷的牆面上「就寢」,左肋的劇烈疼痛使我幾乎無法入睡,我就這樣捱過了一夜。

第二天,我就開始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惡警拖著長調告訴那些因刑事犯罪而被關押的人:「無論使用甚麼手段,都得讓他們吃飯,不許動粗──」當時這話的腔調每個人都明白: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實際也是這樣,在惡警出去後,這些人未經任何協商就開始對我們這些絕食的大法弟子拳打腳踢,那劈里噗隆的低沉的哄響勝過任何一次罪犯們的鬥毆,可是警察卻「出乎意料」的一個也沒有來。雖然我有傷在身,也未能倖免,只是少打了幾分鐘;但犯人說不能讓我少受苦,所以我又被犯人攥緊食指和中指,強行在兩個手指之間插入一根四個稜的竹筷子,使勁攪動,瞬間,我手指間的皮膚就脫落了,我看到了我的鮮血。我依舊心平氣和地向他們解釋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和我絕食抗議的原因,他們似乎為我平和的堅持所觸動,不再繼續下去。我看到了一個詐騙犯為我難過的表情,我很欣慰,因為看到了他還有善的良知。緊接著就是被強迫雙盤腿。我在痛苦中絕食……

第三天一早,我就被叫出去,一路上警察大聲吼叫:今天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那氣勢是無論如何得要我開口,似乎在暗示要對我採用多種酷刑,直到開口。進到樓裏,他們將我雙手銬在椅子上,用重拳對我左右開弓,打得我的腦袋嗡嗡直響;又猛擊我的下頜……我被送回來,繼續絕食抗議。

第四天,絕食是很痛苦的,主要是渴。但我要堅持,我們不是罪犯,不能讓惡警隨意關押。

第五天,最殘暴的一天。灌食。

與其說是拉出去的,倒不如說是抬出去的。冬日的寒冷和因絕食缺乏熱量,我一直哆嗦到醫院。這期間還是兩個人戴一個手銬。我當時穿一件棕色的皮裝,藍色牛仔褲。

被抬到急救台上,四個人按住我的手腳,一個人按住頭。都不是醫生,全部都是警察!穿著警察制服,沒有警號,沒有警銜。房間裏沒有一個醫院的醫生。

因我拒絕灌食,緊咬牙關,他們就開始撬我的牙齒,我能聽到牙齒被撬動的吱吱聲,有人小聲說出血了,接著有人說「別說話」,就繼續撬。難以名狀的痛苦沒能使我的嘴張開,憤怒的惡警毆打我的頭部,同時捏緊我的鼻子,妄圖讓我張嘴喘氣,趁機灌食。我只能用牙齒縫隙呼吸,腥氣和鹹味的濃烈──我出了不少血,用牙齒縫呼吸也噴出去很多血。我看到他們在躲,有的惡警小聲說:幸好他穿了一件棕色的衣服,不然就看出血跡了。灌食沒成功,似乎結束了。插鼻管開始了,他們把我的頭按得很低(正常應該頭部高一點),我看到黃色的橡皮管子插進我的鼻子,橡皮管到喉部引起我劇烈的乾嘔,瞬間感受到所有的內臟都像堆積到喉部,像要在乾嘔中嘔吐出去。左肋也因胸腹的劇烈運動異常疼痛,乾嘔中腹部劇烈的向喉部運動也使血液壓向頭部,大腦在巨大血壓衝擊下劇烈疼痛;眼睛裏全是刺激出來的眼淚;呼吸道黏膜無法承受這樣的刺激,幾次之後,黃色的管子就變成紅色的了。他們就換了另一個鼻孔,直到管子變紅;都失敗了。一個惡警低語了幾句,他們又重新開始插鼻管,較前次更加猛烈,我也更猛烈地乾嘔,就在我張嘴的這一瞬間,他們撐開了我的嘴,捏緊我的鼻孔,開始灌食。

灌食是痛苦的,但我覺得更為痛苦的是我的精神:因為信仰,我被關押,因為被非法關押,我絕食抗議,可是他們卻要強制灌食,阻止我絕食,以保證關押,直至送回當地再繼續關押,直至最終改變信仰……甚麼是強姦民意,我想這就是,而且是用全面的、粗暴的方式。

第六天,把我們拉出去打針,水和鹽,還有糖。

第七天,法輪功學員們被陸續無條件釋放。只我一個人躺在地板上,我分不清是抽搐還是冷得哆嗦(雖然絕食時感覺熱),惡警仍不放人。

第八天,他們又將我拉到醫院,那時我已經渾身抽搐,惡警說是裝的,依舊不慌不忙。這時有醫院的醫生來觀察我片刻,又十分費力地從我乾癟的血管裏抽出血液,拿去化驗。回來後低聲告訴惡警:嚴重腎衰竭,這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惡警們開始忙亂了,他們是害怕承擔責任。在那一天,我才被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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