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30日】我今年19歲,2000年因打架被關押在縣看守所。同號房還關著兩個煉法輪功的。他們對人非常和善,根本就不像電視上所說的甚麼殺人不眨眼的殺人狂。他們看到我家庭貧困,買不起生活用品,就把他們自己用的送給了我。還給了我幾件換洗的衣服。當時我心裏非常感動。在我的記憶中,除了父母還沒有誰這樣關心過我。他們確實與眾不同。從來不與人爭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總是先想著別人。可是,這樣的好人怎麼都被關到牢獄裏來了呢?時間長了我才知道,原來法輪功是按著真善忍的道理,教人修心向善往高層次修煉的佛家高德大法。在全國修煉的人非常的多。江××出於妒忌,在大陸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有的警察對法輪功非常兇惡。有一天,管教叫我出去談話。在管教室看到女副所長正在毆打一個50多歲的老太太。只見她狠命地用腳踢老太太的下身,老太太疼的佝著身子趴倒在地上。副所長像只瘋狗一樣撲上去,強行扒掉老太太的褲子,瘋了一般地用橡皮警棍抽打老人的屁股。足足打了幾十下,老太太的屁股血肉模糊,被打的都不會動了。我聽到旁邊的管教低聲罵道:這個母夜叉,真是惡鬼投胎!當他看到我疑惑的眼神,就說了一句:打的是法輪功。沒事!
我本人並沒有修煉法輪功,出於良心和道義我必須說出在看守所所看到的那一幕。也是向人們揭露邪惡的壞人迫害法輪功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