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我主要見證了邪惡之徒的如下罪行:
1:毒打大法弟子:比如:羅蒙、高慧芳等十多個大法弟子遭受邪惡之徒每天毒打長達半年之久。
邪惡之徒打人的招數很多,惡警自己一般不親自動手,而是讓勞教所裏的吸毒犯和流氓犯來實施。個別犯人出於良知,不動手,就會被找藉口加刑期。一次,海外有人來參觀,勞教所警察就對人家說這些被轉化了的人是自願放棄修煉的,勞教所對我們「從來沒動過警具」。當時有一個大法弟子就站起來揭露他們的謊言,晚上,這個揭露惡人惡行的大法弟子遭到了棍棒毒打,整整打了一夜,被打得很嚴重。在這種暴刑下,有些法輪功學員被惡人們折磨得精神失常。邪惡之徒用來打人的工具多數是棍棒。
2:強迫大法弟子24小時站軍姿:要求不准動、不准閤眼,稍有不符合他們的要求的,立刻遭來一頓毒打,被強迫罰站軍姿的有長達55天的。孫鳳華就是其中的一個。
3:在寒冬天給大法弟子灌冷水: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三個月中,邪惡之徒每天一次性給大法弟子灌兩瓶冷水,然後不准大小便,如有人做不到,就叫大法弟子自己吃下去。樂山的劉鳳霞就被惡人們強迫著喝下了自己的小便。
4:用下流的方式侮辱大法弟子:為了迫害大法弟子,惡警經常唆使吸毒犯、流氓犯侮辱、猥褻大法弟子。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人:八中隊隊長:李其
5:超期關押:有不少的大法弟子已經到了釋放的時間了,卻被邪惡之徒用種種藉口關在勞教所不放。
願善良的世人擦亮你們的雙眼,切莫相信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欺世謊言。請了解法輪功的真象,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還在死心塌地跟隨江氏作惡的人,停止你們的暴行;否則,惡報來臨時後悔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