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尚志市劉倩倩再次被非法監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2月22日】黑龍江省尚志市法輪功學員劉倩倩,因堅持煉功講真象,曾被在萬家勞教所關押一年。2002年,又被非法抓捕,後秘密判刑三年。

在被非法勞教前,有一天,劉倩倩正在家中做活,又被惡警綁架,拘押在看守所。在一次提審時問:你還煉不煉了?就聽回答:堅修大法心不動。接下來就聽到屋裏叮噹通通踢踹撕打之聲,桌子被撞的直響,當時有一些準備探視的人都聽到看到了。打完後從屋裏出來三個人,第一個出來的是劉倩倩,雙手被反銬著,頭髮凌亂衣服不整,連頭也不許抬,後面跟著政保科的呂曉敏和另一矮個子。熟悉呂曉敏的人沒有不知道的,平時是個只耽於賭博、不務正業的警察,自打江XX迫害法輪功以來,他可來精神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甚麼損招都有。

劉倩倩被關被打,當時的政保科長於金方大叫:「我非把你罰個傾家蕩產不可」。後來終被判一年勞教,送到邪惡的萬家勞教所。萬家勞教所為逼倩倩放棄修煉,用酷刑折磨(腳尖著地胳膊反綁,吊了二十幾天,胳膊腫的生活不能自理)。由於長期迫害,倩倩全身長疥,奇癢無比,每晚只能睡一至二個小時,放回後骨瘦如柴。在萬家勞教所,警察給法輪功學員吃的是雞飼料。

2002年,劉倩倩被釋放後,因推車在鄉下賣菜時發放大法真象資料,揭露迫害事實,被惡人舉報,於5月又遭惡警綁架。從尚志市第二看守所到第一看守所,超期關押近九個多月。

在這期間,倩倩的丈夫在如此打擊下,一病不起,查出肝腹水,生活難以自理,幾次在媽媽的陪同下去看守所看望妻子,都沒讓見。惡警說甚麼「法輪功一律不讓見」。不親身經歷怎知如此黑暗,在我國的法律中有這樣的規定嗎?她的家人托人找關係花了三千元多元,如石沉大海甚至連親人的面都沒有見上一面,就被秘密開庭,未通知任何家屬到場,判三年有期徒刑,現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被迫害。

我們不禁要問所有尚志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派出所有關人員,你們無故抄家、抓捕、綁架大法弟子究竟依的是法律的哪條哪款?法輪功弟子們除了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之外,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也僅僅是揭露這場迫害背後的事實,告訴人們事實真象。

劉倩倩被迫害的直接責任人電話:
黑龍江省尚志市公安局局長孫延彬:0451-53323273,53326791(宅電),
原政保科長於金方:0451-53356917(宅電)、科員呂曉敏:0451-53322269(宅電)
黑龍江省尚志市郵政編碼:15060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