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第四監獄對大法弟子郭志江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2月19日】大法弟子郭志江,41歲,河北深州人,因堅信大法、堅持向世人講真象而被河北衡水公安局非法抓捕、毆打,並被非法判刑12年,現關押在河北省第四監獄一大隊。

在獄中,因郭志江不屈服,堅持信仰,遭到了惡警的蓄意迫害,其迫害招術為:在生產勞動中,不給郭志江定位定崗,在他幹完一道工序的活後,強行讓他接著幹下一道工序的活,不允許休息,稍有停歇便遭到惡警指派的犯人的訓罵和污辱;收工回到監舍後,他們也不讓郭志江休息,強令他給其他服刑人員擦地板、擦衣箱,一直幹到晚上九點多鐘。這樣,從早上七點多鐘到工地參加勞動,到晚上九點多鐘,除吃飯時間外,每天被折磨十幾個小時。惡警授意看守郭志江的犯人:「要這樣折磨他兩個月。」「他不服就罵他、揍他。」在惡警李鵬、趙彥輝、鄭利文等人的密謀、指使下,2002年9月間的一天深夜,郭志江無端遭到幾個犯人的謾罵和圍攻,面部、眼部、後腦部等多處被打傷,留下青腫痕跡,行兇的犯人是:張超國、李朋濤等三人。第二天,他們強制郭志江照樣參加勞動,並給其他人擦箱子。經過這種非人的折磨和迫害,郭志江身體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嚴重傷害,留下了經常頭暈目眩的毛病。

大法弟子只是為了向人們講真象,揭穿謊言,卻被非法判刑12年,在獄中遭折磨,這是江氏一夥對大法弟子人身權益的肆意踐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