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真象材料附言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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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8日訊】最近,經常看到真象材料(尤其是小冊子)中有這樣的說法:「不要誤解這份善」、「我們也不期望您在了解真象後為我們做甚麼,或是去反對甚麼,更不需要您的錢或利用您的資源,我們不需要您的任何東西。」、「不要說與您無關,也不要說您不稀罕,誠心換理解,真心換良知。您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可我們告訴您這是事實。」等說法,覺得不太妥當。

前兩種說法辯解的成分比較大,反映了我們自己「怕人誤解和內心委屈」的負面心態,不夠光明和正面,當自己不夠純正時,也難以產生救度世人的正面效果,還容易讓人反感。後一種說法顯得比較「強硬」,善意不夠,也容易起到相反的效果。請真象材料的編輯慎用這幾種說法。

有的材料中用的「真象您已先知,敬請傳閱親友」「一片誠心相告,願君珍惜」等說法都很光明和坦蕩,表達含義很正面。

個人理解,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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