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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遠縣農民被打殘致死 鎮政府以三百元塞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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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7日訊】張從明,男,57歲,四川省威遠縣高石鎮小灣七社一位善良的村民,只因回答當地鎮政府時堅持要煉法輪功,就被多次拘留毆打,2002年被威遠縣看守所、拘留所惡人毆打成殘廢人,接回家後傷情不癒,於2003年8月11日離世。此事在當地激起民憤,高石鎮政府不法人員草草以300元錢敷衍家屬。

張從明一家6口人,是一個貧困的農村家庭。他本人長年患有腦淤血,腎腫大等不治之症,去內江市醫院醫治過,未見療效,又無錢醫治,成了常年的老病號,就這樣失去了勞動力,心裏有說不出的痛苦。

1997年,張從明有幸得到了法輪功的修煉寶書,從那天起,他就認真學法和修煉,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身體就恢復了健康,幾種病痛不治而癒,身體有了很大的變化,面容也年輕了,能幹重活了,挑一百多斤也不覺得勞累。發生在他身上這樣真實典型的奇蹟,使當地群眾對法輪功的神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0年,張從明老人想把自己受益的親身體會和效果告訴更多人,想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決定上北京證實大法好。途中卻被鎮政府不法人員抓回毒打,特別是高石鎮的副黨委書記廖永利(音),用腳尖踢他,用皮帶抽,一邊破口亂罵,直到廖自己手腳酸軟了才罷休。又把他送到威遠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受盡折磨後放回家,身上被那名書記用腳踢、皮帶抽的一條條血跡傷痕,都還沒有消去。

2001年的一天,張從明老人從外地買了一百多斤甘蔗,剛挑回家,高石鎮上的惡人就來了。善良的張從明還拿了甘蔗招待他們每個人。吃完後,他們問張從明還煉不煉法輪功,老人回答「要煉」,就這一句話,惡人又把他抓去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02年農曆二月的一天,張從明正忙著整秧田,惡人不分青紅皂白,把他抓送到威遠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近4個月。在牢中他受盡折磨,惡警逼他放棄修煉,他沒有動搖,心中只有大法好。在監獄警察的縱容下,同監室的罪犯用了非人的手段折磨他,張從明的健康狀況更加惡化,看守所不敢再關押,又轉到威遠縣拘留所。拘留所惡警又唆使罪犯對張從明進行毒打,摧殘成廢人後,惡人怕承擔責任,2002年農曆六月間,才通知他的家屬領人。家屬來看時,張從明的整個人瘦得皮包骨頭,全身都有傷,腳不能走動,成了殘廢人。一個好端端的人,被看守所、拘留所折磨得這樣慘,家人不能接受這個事實,想抗議惡警惡行不領人,可是想到再這樣下去,人就會被整死在裏面,只有含淚將他接回家,多活段時間。

張從明被接回家後不能動彈,不能走,只能慢慢移動,腰部疼痛不能挺直,胸腹疼痛,腿部像萬刀刺痛,大便出血,小便刺痛帶淋,有時咳嗽吐出的都是血……這些都是被惡警和罪犯毒打後的傷,內部淤血在體內發作惡化的表現,真是痛苦至極。再加上家庭窮苦無錢醫治,忍著,拖著,身體越來越不行了,於2003年8月11日痛苦地離開了人世。

家人和親友為此悲痛不服,去找高石鎮政府討個說法,並告訴他們如不解決問題就把死人抬到政府來。高石鎮政府害怕事情鬧大,才派書記廖永利帶人下村社來,假惺惺的「調查」張從明是不是放回來就成了殘廢人死去的?幹部群眾都說,一個健康的好人被你們抓去關著,迫害死的。廖副書記這才叫高石政府拿了三百塊錢跟死者家屬作為安葬費,說只能拿這麼多,就這個規定。就這樣作為平息民憤的了決。

高石鎮政府(832-8122001)一工作人員日前稱:張從明是威遠縣高石鎮小灣大隊的農民,生前因是法輪功學員而被關押過多次,後來身體越來越不好,最後就死了。

高石鎮政府對轄區內一普通農民的死亡過程記述得如此周全,等於證實了消息來源的說法:高石鎮政府確實直接參與了迫害張從明。

一位崇尚真善忍的好人,一個健康樸實的中國農民,被中國以江澤民為首的大小官員草菅人命,迫害致死,卻還能輕描淡寫、面不改色。可見在他們的眼中,視人命如同草芥,這就是被標榜的「中國人權的進步」!請社會各階層正義之士關注這起命案,維護善良,懲辦兇手,還正義公道!

區號:0832;郵編:642450
高石鎮政府:8122001;黨委辦:8122002;鎮長辦:8122168;副鎮長辦:8122899;派出所:8122007;司法所:81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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