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去北京證實法。在路途被警察非法拘留一個晚上。與我同行的有4人。警察非法沒收4人車票各一張,票價每張99元,共計396元。7月11日,市公安局接人,非法搜身拿走我們身上錢物總計700多元。之後,市公安局把我送進監獄關押。
7月13日,鄉政府鄉長,書記,還有副鄉長、派出所、村委會等20多人到我家進行瘋狂抄家。家中所有值錢財物都被當場變賣:家具700元,稻穀700多斤200元,耕牛2頭(剛生不久的牛仔1頭)600元,母豬1頭奶豬11頭1500元。抄完家還在我家大吃大喝,殺雞殺鴨,慘不忍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多元。
抄家當天,我爸爸被鄉政府一夥劫持到鄉政府被關押在鄉政府小號牢房裏23天。
我出獄時,市公安局又向我家索要1500元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