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陸學員談一談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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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6日】不存錢不存物在大法修煉和洪傳中一直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原則,這不僅僅是個人修去對金錢、物質利益的執著,而是關係到法的流傳形式和走正我們正法之路的問題。師父在不同場合多次、不同角度地談到此問題。特別是針對輔導站的管理、舉辦大法法會和大法工作,尤其談到此問題。針對學員與學員間對錢的問題的處理,也有不同角度的講法,目的都是為了使大法弟子在世間的路嚴格地走正。

然而,自99年7.20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受鎮壓和迫害後,不同地區和不同階段都出現了與錢有關的問題,因此而被邪惡鑽了空子,諸如出現集資等破壞大法的事;特務利用做資料需要錢,混入學員中,套取學員的資料和情況;一些做資料的學員習慣了別人給錢和用別人的錢,自己也被「做資料就是自己證實大法的全部」的錯誤認識所誤導,覺得理所當然,等等現象。

有這樣一件事,作為例子想用來說明問題,對事不對人。一位做資料的學員,由於不能處理好工作、家庭和大法工作之間的關係,因此而和家人(都是大法弟子)關係一直處於矛盾中,對於家人提出的善意批評置若罔聞,不向內找,反而認為全都是干擾。

由於其遭受迫害後不能正確對待工作問題,經濟上一度出現困難。因擺不正正法與工作的關係,後來有工作了,也沒認真考慮如何把工作做好,仍然自己沒有收入。當其妻(大法弟子)提出應該合理安排好工作的建議時,他就用師父的法為自己辯護,自己沒有執著於錢的心,認為妻子執著於錢,沒有把正法放在第一位(錯誤地把做資料當作了證實大法的全部內涵)。其妻為此多次希望能夠交流,但因其在強烈的執著心驅使下,致使其完全沒有交流的願望,因此而使矛盾更加突出尖銳,長期處於魔難之中。

許多與其相熟的學員只知道他在經濟上困難,並從他的言語中知道他的妻子看錢很重,因此而經常給其錢生活。實際上,其妻子為了解決生活問題,當發現與他完全不能站在法上交流時,通過朋友的介紹和自己的努力,很快找到了工作,經濟收入不錯。但是,當學員給他錢時,他並沒有將事實告訴學員,而是仍然接受學員的錢。原因是其跟妻子有矛盾,不願用妻子的錢。

師父在《在美國東部法會上講法》有這樣一段解法:

「問:如果長期接受功友善意的贈送,是否在無限地失德?

師:我給大家舉個例子。有一個學員家庭突然間變得困難起來了。這個困難作為修煉的人很可能他以前欠下這樣的債,在消的過程中讓他必須得有這樣的承受,但是時間不會長。我講可能會是這樣。那麼有的學員覺得他這麼困難,我們得幫助他。怎麼幫助呢?大夥湊錢,給他錢,供他一家人的生活。好,那麼從此這個人甚麼也不幹了,除了學法之外就是在家吃、喝、花他們的錢。那麼再接下去,法也不學了,你就拿錢來吧,我就這樣生活了。大家想一想,你們是有慈悲,但不能這樣對待這些問題。每個人都有他的難,大家可以出於慈悲去幫助他,解決工作或臨時應急地解決一點問題,但是絕不能夠長期地這樣做下去。我給他安排的那條路你們都給破壞了,他都沒法修了,最後他不修了。他工作也不找了,困難也不解決了,反正有錢用,你月月給我拿來就行了。那麼我說學員在幹甚麼呢?

贈送?甚麼叫贈送呢?我給你一樣東西,那不認識的為甚麼要給你東西啊?噢,認識都是學員,學員之間能夠拿貴重東西隨便贈送嗎?為甚麼呢?你也有個理由為甚麼嘛!如果不是貴重東西,為甚麼長期地不斷地供給,為甚麼呢?你為甚麼要接受呢?你的貪心放不下?還是甚麼原因?你自己為甚麼不找一找?這不行。我們這個大法都不動錢不動物的,不存錢不動物的。你們來修煉,大家坐在這裏,我一分錢都不會要你們的。為甚麼別人要給你,你們自己就放不下呢?這裏特別提出一個問題,所有為大法工作的人,或為師父做事的人,無論甚麼原因,你們絕不能接受學員的任何物品;轉給師父的一定要由師父來處理,不要擅自處理、私自留下、扣壓、私拆師父信件及其它東西。」

修煉就是嚴肅的,特別是到了正法後期,更應從法理上認識清楚,從思想上純淨自己,清醒地認識甚麼是符合法的,甚麼是不符合法的,不能用大法工作和自己過不去的心性關作為掩蓋,從而在不知不覺中起著破壞法的作用。更不能認為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問題了,這些小事沒那麼嚴重。修煉就是去執著,而正法修煉的內涵還包容了歸正舊宇宙的一切,包括我們沒有修好的一思一念。任何不正的一念都會導致前功盡棄。

我理解,給錢的學員也應該用法好好衡量一下,是不是同修做大法工作了,經濟上短時間出現困難(原因是自己的執著造成的),我們就可以像常人一樣「好心」幫助,而置法於不顧了呢?是不是因為我們處於被迫害的狀況下,就可以放鬆自己,給自己一個藉口呢?是不是我們對於某個學員很信任,就可以忽視其執著而給法帶來的負面影響呢?是不是學員曾經面對邪惡,正念闖關,他就有了不按法的要求做的資本和條件了呢?那麼給錢的學員在做著甚麼?是在幫助學員,還是助長了學員的執著並激化了矛盾?在給錢的時候是否也想過是否符合法的要求,是否考慮了大法的流傳形式?如果我們今天這樣做,那麼後人就會參照我們今天的所作所為,這樣的問題能不嚴肅嗎?我們每一個學員都應該好好地對照自己想一想。

關於正法時期和在大陸嚴重迫害環境下如何正確對待找工作的問題,明慧12月3日發表一篇題為「找工作也反映出需要改變的觀念」,從實踐中證實了大法的法理,這對於一直處於此類魔難中的學員是非常有啟發和幫助的。

有許多學員認為,在正法的最後階段,目前最重要的是向世人講真象,所以,希望找一個不花甚麼時間,收入能維持生活,而有更多的時間投入到證實大法工作去。甚至在這一點上執著得不行。出發點是好的,都是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但是總有點片面地理解證實大法的內涵,好像證實大法就是我們如何做更多的大法工作。我理解,正法的真正內涵是生命的歸正,舊宇宙法的歸正,體現在世間就是大法弟子學法修心、發正念、講真象,在各自的生活工作環境中歸正自己的同時,向世人講清我們被迫害的真象,揭露邪惡,以大法弟子善的、正的風貌(工作中、生活中的表現),帶動周圍環境的歸正和向善的、良性方向轉變,為法正人間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而大法的工作只是我們向世人講真象的一種形式,真正起作用的是法,是我們提高心性,同化法後,偉大的佛法通過我們的修煉實踐在人間的真實再現。

如果常人的工作生活環境中處處都是大法弟子的身影,那麼講清真象的效果又會如何呢?其實,我們做資料也好,電視插播也好,全球審江也好,所有大法工作和活動中形式中所展現的純正和慈悲,才是真正否定這場迫害的邪惡的實質,使世人明白真象後被大法所挽救,證實大法在人間的體現。其實,真正正常工作,根本就不會影響大法工作,由於各方面條件和社會關係的良性化和成熟,反而會使大法工作做得更好,效率更高。

針對工作問題師父在99年澳大利亞法會上有這樣一段解法:「學員:作為一名大學生修煉,怎樣才能保持精進?有弟子提出可以不上大學,參加工作或有更好的修煉環境。

師:我說這就大錯特錯了。我理解有人看到真理的時候會衝動,特別是我今天把大法傳出來,講了那麼多的天機,剛得法時就會激動,容易擺不正修煉人與常人之間的關係了。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形式去修煉,他可不只是很簡單的一句話啊,這是法呀!是貫穿著方方面面的。我知道在全世界將來會有更多的人學大法,是幾十億人在學。我傳這個法的當初,我就知道他的結果是甚麼樣。那麼多的人都來學了,大家都不幹工作了,不上學了,這能行嗎?!所以,我傳這個法之前就考慮到了這一步,如何使人能夠在常人社會中修煉是關係重大的。所以,你的工作、你的生意、你的學習,等等方方面面,都不會影響你的修煉,你要照常幹你的工作與學習。你的工作、你的學習絕不是修煉,但是你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你提高後的心性會表現在你的工作和學習當中,就是這麼一個關係。所以,大法學員在哪裏人們都說你這個人真是太好了,這是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形式去修煉所展現出來的狀態。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你就等於是沒有按照我說的話去做,沒有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如果我說的你都不聽,那你還管我叫師父幹甚麼呢?我不會教你們走不好的路,我既然傳出這部法了,我就要對其負責。其實我對你們的珍惜,比你們自己對你們自己還珍惜,因為你們與師父同在,是未來的最偉大的神,是新宇宙的典範,人類將來的希望。千萬不要一學了法啦,常人的事情就不幹了。大法所不能允許的事情,你不幹了,那是說明你悟性好。如果是一個正常的常人工作你不做了,那就是有問題,那是歡喜心造成的執著所引起的。」(《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

大法的修煉形式就是不動錢、不動物,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狀態修煉;正法時期做講清真象的事,也都是個人盡心盡力,但任何人都沒有權力用師父、大法或者大法工作的名義搞集資,否則不但直接違反了大法修煉原則,給大法抹黑,而且會給世間壞人和亂法爛鬼提供可乘之機。

每個修煉者的路不同,修煉中要去的心不同,世間的因緣不同,身上所帶的業力不同,遇到的魔難也是不同的;也許在正法修煉中要圓滿的東西不同,因此所處的環境會不同,但都是可以對照法,真正在修煉中洗淨自己,還清業債,在各自不同的環境中證實大法,同化大法,做到正念正行的(正念正行不僅僅是面對邪惡)。

最後,謹以師父在《佛性無漏》中的一段法結束此文,希望能夠引起大陸學員的重視:「大家一定要明白,我給你們留下的修煉形式是不能改變的,我不做的你們就不要做,我不用的你們就不要用,我在修煉中怎麼講的你們就怎麼講。注意吧!不知不覺地改變佛法一樣是破壞佛法啊!

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

個人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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