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法弟子申訴書:是迫害使我們上訪 是良知讓我們說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1月6日】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我叫荊採,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因揭露邪惡勢力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向世人講清真象而於2002年10月25日被瀋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判刑13年,判刑理由為「破壞法律實施」。因本人不服,上訴至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中法對本人提出的異議既不給予合理的答覆,又拿不出合法的書面法律依據,強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結果我實在不能接受,堅決不服,現申訴至省高法,望給予公正對待。

我從學生時代就學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制教育,可是面對如今我被非法判刑13年的殘酷現實,我震驚了,是國家領導者,當權者的心口不一,以權代法,還是執法者在執法犯法,在屈權瀆職?!

不管怎麼樣, 我是一個大法弟子,我修的是「真、善、忍」,不管面對多大的壓力,身處怎樣不公的境況,我一定要堅持說真話,把事實真象告訴你們,告訴世人。

法輪大法自92年傳出至今已10年有餘,無論江××挾持怎樣龐大的宣傳機器,惡毒的攻擊、詆毀、造謠,結果都是徒勞的,因為「大法的根已經深深地扎在了宇宙中,紮在了人世間,誰也動搖不了。」(《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

江××用中國專政手段非法迫害法輪功3年多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打壓下去,反而洪傳世界,家喻戶曉,全世界五十多個國家都在公開學煉,還有很多國家以政府名義給予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崇高的讚譽和褒獎。法輪功在短短的三年內,在中國政府鋪天蓋地的攻擊鎮壓中走向世界,為甚麼?答案只有一個,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政治有國界,道德無國界,「真、善、忍」是屬於全人類的,所以走到哪裏都會受到善良人們的歡迎與接納,全世界只有中國的江氏政府在打壓法輪功。

我今年31歲了,按照學生時代常用的一句話說,我是生在新中國的,我熱愛生我養我的這片國土,我在歌頌祖國的歌聲中長大,我真心的希望我的祖國繁榮富強。正是在這種主導思想下,在99年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時,我和母親、姐姐抱著對人民政府、國家領導者的信任,本著善意,踏上了為法輪功、為李老師、為所有善良的大法受益者找回公正合法煉功環境的上訪之路。可是接下來我面對的事實一個比一個令我心寒:

99年7月22日以後,為法輪功上訪的人遭到的待遇是:「前門進信訪局,後門進公安局」。我本來不信,信訪辦本來就是接待群眾來訪的地方,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怎麼會因合法上訪而進了公安局呢?然而很快我就驗證了這個事實,甚至在我連信訪局的門是甚麼樣的都沒看見的情況下,只因為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和母親就被認出是法輪功學員,目的是要上訪。我們很快被投入了拘留所,理由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接下來在超期8天還不放人的情況下,我被非法轉入龍山教養院洗腦班,關押長達半年多之久。

洗腦班裏(被美其名曰「強制學習班」),教室是鐵窗加鐵鎖,教材是拳頭加電棍,畢業證是「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在這裏,63歲的母親的嘴被電棍電腫到可以貼到鼻子上,我心悲涼,欲哭無淚,母親沒有為自己遭受的折磨而哭,卻為同樣飽嘗拳腳加電棍的女兒而淚流滿面。我心困惑,這是怎麼了,我們究竟犯了甚麼罪?(我的這一段迫害卻被不法惡人說成「因進行非法活動被行政拘留處罰,仍不思悔改……」)是非被顛倒到如此地步,我不灰心,仍繼續書面上訪,可是公安局的警察和龍山教養院的警察們把一盆盆的涼水又潑向了我們:「上甚麼訪啊,寫甚麼信啊,誰看啊,你們都是傻子。上邊甚麼不知道啊,上邊沒話,我們敢這麼做嗎?甚麼是法?江××就是法。」我們震驚了,這是真的嗎?可是事實不由得你不信:江的口頭密令一個接一個的傳下來,甚麼「打死算自殺,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伴隨著殘酷手段實施的同時,對法輪功的定性也在不斷地升級,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權者竟對一群手無寸鐵的善良百姓如此懼怕,如此痛恨,僅憑一己之私的疑心、妒忌心就把上億之眾的法輪功群眾一步步的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把這些善良的好人當成敵人一樣瘋狂鎮壓、迫害。

當公安逼問我母親還煉不煉功時,母親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教我學會做好人,讓我提高思想境界、重德、使我身體健康,……我在大法中受益太多了,我會繼續煉下去的。」

回到家中的母親,很想過一個平常百姓所擁有的平靜生活,然而她這一最低標準的心願也被剝奪了。遇到當權者所認為的敏感日期時,我們會從家中被強行綁架到專門針對法輪功辦的洗腦班。彷彿法輪功的存在讓所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政法部門的人員們寢食不安,讓當權者惶惶不可終日,恨不得讓所有法輪功學員在地球上徹底消失才行。

魔難再一次降臨在我家。2001年5月,母親從家中被強行帶走,半年後64歲的母親被判勞教3年,姐姐因堅持講真象被非法刑拘,準備判刑。我因當時不在家而僥倖未被抓,被迫流離失所。未煉法輪功的弟弟一夜之間失去了親愛的母親、姐姐,失去了往日溫馨的家,時而住在親戚家,時而回到昔日溫暖快樂、今日空盪冷清的自己家,當地公安時不時地還要找上門來逼問,以截獲我的下落。2001年國慶節,當地派出所斷定我一定會回家與弟弟團聚,夜晚拿紅外線望遠鏡站在對面樓上往我家屋裏照。當時弟弟一個人躺在床上沒開燈,他們照到屋中有人,立即找來「開鎖王」,破門而入,打開燈見弟弟一個人躺在床上,就開衣櫃、看床下、查陽台,看我是不是藏在屋中。其實弟弟當時確實不知道我的下落。派出所的警察把弟弟連夜帶到派出所,關了兩天兩夜不許睡覺,逼問、體罰、拷打,讓他說出我的去向及弟弟是否同其他法輪功學員有過接觸等問題,弟弟說不出來他們想要的東西,兩天後便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由把他非法行政拘留15天。

再說說歷經魔難的姐姐。99年10月我與母親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時,正是全國法輪功學員上訪的高潮時期,政府部門乾脆摘掉了信訪辦的牌子。姐姐和其他上訪無門的法輪功學員們打出了「法輪大法弟子和平請願」的橫幅走上了天安門。橫幅打開不到1分鐘就被蜂擁而至的警察們抓了起來,姐姐被就地非法判了勞教,送到唐山的「河北省第一勞教所」,被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判教養一年。一年期滿後因不放棄信仰而被加期半年,一年零兩個月時因絕食抗議才獲釋。獲釋後的姐姐與家人共享了短短4個多月的團聚日子,再次於2001年5月與母親同在家中被抓走,理由是她們因堅持講真象而被冠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被批捕,準備判刑。同年11月16日,她因絕食被取保候審。流落在外的我於偶然間聽說姐姐保外的消息,由於上述這些客觀原因,我們姐弟三人依然不能回到我們的家。我們承受著種種壓力,克服著重重困難,相聚在出租房中,我們沒有眼淚。在近乎三年的正法歷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在一手遮天的強權壓力下,逆來順受、認同迫害是換不來我們平靜、快樂、溫馨的家了。我們必須揭露邪惡,向世人講清真象。我們師父說過: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理性》)我們沒有錯,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堅持真理,講真話,我們錯在哪裏?

我請問各位法官,在所有的宣傳機器、喉舌部門都掌握在迫害法輪功群眾的當權者手中的情況下,沒有我們說話的地方,上訪被抓,請願被判刑,申訴受阻;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我們不用發傳單的方式來說話,那我們該用甚麼樣的方式來維護大法的清白呢?

我們動輒就被冠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而被非法判刑。我想提醒你們,法輪功不是教。首先法輪功沒有廟,沒有教堂,沒有花名冊,願意學就來,不願意學就走,鬆散管理,不搞形式,不收錢財,走了一條大道無形的路,屬群眾性自發活動團體。法輪功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宗旨,讓人重德,做好人,去掉各種私心,使人身體健康,思想健康,道德高尚。法輪功能從內心改變人,使人發自內心的真正想做好,事實上也真正做到了這一點。修法輪功後道德提高,身體健康的事例數不勝數,這方面的資料我們從99年以來從未間斷過地以書面和口頭的形式為政府有關部門不知提供了多少。我想你們掌握的這方面資料絕不亞於我所能例舉的實例。這些事例都證明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對穩定社會治安、促進精神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社會、對國家是有貢獻的,作為國家領導者不但不知感謝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反因學法輪功的人多而莫明其妙的害怕,竟發出一紙通緝令來通緝他,此舉令多少善良的人心寒哪!

全國人大才是真正的立法機關,政府自99年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所有非法審判法輪功的依據都是來自於新聞部門的輿論宣傳,電視上的造假案例栽贓陷害,在群眾中大肆渲染氣氛,矇蔽世人,讓人感覺好像法輪功真被國家定為×教了。

99年7月22日政府以法輪功是「非法組織」為名被取締,江××大叫要三個月之內消滅,怎奈法輪功群眾的意志之頑強實出江××所料,上訪之人不絕,至10月末而不見平息之意。恰在那時江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竟然以個人身份妄自誣陷法輪功。由於江的特殊身份,他的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於是99年10月末《人民日報》以頭版頭條刊登了「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一時間真是「風雲突變天欲墜 排山搗海翻惡浪」,全國公安、司法部門的執法者們好似得到了「尚方寶劍」,更加肆無忌憚地抓捕、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全國第一批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從99年10月份開始的被劫持的。但是,評論員就是評論,他沒有資格下結論,他不是法,也代表不了法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國家主席也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國家主席違憲也得接受法律的制裁,江××再怎麼法盲也應懂得這一點。為了掩蓋自己一意孤行鎮壓法輪功的事實,以維持這場不得人心的鎮壓,他以其手中的大權,脅持人大通過了所謂的「X教法」。

我這次被判刑就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邪教法及兩高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認定我犯罪的。但這種指控是不能成立的,中法的刑事裁定書中竟說甚麼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到底誰在破壞國家法律?難道「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僅是一句空喊的口號嗎?我從預審、檢察院到法院一直要求政府拿出書面法律文件來。所有的辦案單位不是迴避這個問題,就是用口頭應付我說有文件,可是誰也拿不來。預審是迴避態度,檢察院說沒拿來,到中法核實時提到這個問題時,竟然用「憑甚麼讓你看」這樣的話來對待我。法律的尊嚴何在?政府的威信何在?所有辦案單位都把焦點轉移到傳單及其數量上。其實就傳單的數量而言也體現出了辦案單位的辦案人員職業道德低下,為了達到能判我們重刑的目的,竟成倍的誇大真象資料的數量。張口傳單如何,閉口傳單如何,為甚麼不強調傳單的內容呢?在法庭上審判長問我有沒有證據證明我無罪時,我告訴他:庭上被你們當作罪證的任何一張傳單、任何一本小冊子,把那內容讀一讀,都可以證明我無罪,為甚麼不敢讀?因為那是大法是正法,那是揭露邪惡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真像的。我們為甚麼發傳單?是迫害使我們上訪、是良知讓我們說話。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我們得對正的因素負責,我們得對所有的人負責,其中包括你們。

法官們,不管你們信不信,我都要誠懇的、善意的告訴你們:法輪大法是正法,千萬不要去反對他、迫害他。每個人對大法的態度就決定了他們生命的未來。善惡有報是天理,這是誰也躲不過的,不會因為你信他就存在,不信就不存在。共產黨是講唯物論的,可是我卻知道毛澤東和陳毅都說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這樣的話,他們二人還被稱作中國的偉人呢,他們都相信這個理。我真的希望你們所有參與的人,別拿法輪功的事當兒戲,要真正對自己負責,站在社會職位角度上講,也應該對自己的職業負責,你們是法官,應該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

我的申訴就這些,其實要說的話是很多的,總之,我相信天地之間有正氣、宇宙之中有真理。看到那麼多的世人經過我們講真象在重新認識我們,給我們以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謝謝他們;看到那麼多的世人明白真象後從內心認識到大法好,他們的生命會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我給你們寫的這份申訴書裏面,說的都是事實。不管怎麼樣我都是善意的希望你們能明白事實真象,無論結果如何,我還是請你們千萬記住「真、善、忍」與「法輪大法好」,內心不要仇恨法輪功及其學員。

2003年2月27日 於被非法關押期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