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之前,我嗜賭、好洒、常和妻子發生不悅,左膝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修煉大法後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不良習慣改了,多年疾病好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和妻子分別去瀋陽和北京上訪,想說「法輪大法好」,也沒找到跟誰說就回來了,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罰了400元。
99年10月,由當地派出所所長帶人去我家裏問練不練法輪功,我說:法輪功好,要繼續煉。被叫去了派出所錄口供,被整理「材料」後送去拘留了1個月零7天,吃窩頭、喝菜湯,家裏交了3000元保釋金才讓回家,誰曾想就因說了句真話就這麼對待我。
2000年正月,我要去瀋陽做買賣,臨行前還得跟派出所打招呼、請假,戶口本、身份證都被扣押了。惡警讓我罵師父,我拒絕,又被整理「材料」拘留了兩個月差兩天。其間剃了頭、喝菜湯、啃窩頭。提審時所長手下人打了我的臉。就因為我不做壞事,居然也犯法,公理何在?
2001年正月十三,我去集市賣元宵,給村民幾張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告了密,又被所長「請去」整理「材料」,期間我找機會跑了,在外地躲了20多天。
2001年陰曆臘月二十八,當地派出所所長夥同610惡人們拿著搜查證到家裏亂翻一氣,而後強行帶人,抓我去了派出所,無奈證據不足,它們自覺理虧,我又據理力爭,才把我給放了,也沒讓我過上個平安年。
2002年10月17日,不法所長帶領3個惡警闖進我家院子,在無任何理由、證據的情況下把我綁架,鄰居、路人很多人圍觀,不敢阻擋他們無故抓人。我被抓進看守所,由於不服從非法迫害,被關禁閉一晝夜,絕食5天被強行灌食。往後的日子裏喝菜湯、吃窩頭,歷經苦難,倍受折磨,等待無罪釋放,誰曾想過了80天竟然給判了兩年勞教,罪名扣個「煽動鬧事」。開了這麼大的一個玩笑,吃完飯站在自家院子裏鬧甚麼事?我妻子得知情況後追問惡警:為甚麼給我丈夫教養?回答說拘留兩次就可以教養,豈有此理,以前的非法處理結果竟成了這一次定罪的依據,試問公理何在?
2003年1月8日,我就這麼稀裏糊塗地被綁架進了教養院。剛去時不寫「三書」不分大隊、不讓接見、不准洗衣服,受盡凌辱。下了大隊後讓轉化,我不屈服,同時聲明被逼迫寫的「三書」作廢,被定為「頑固分子」。
我因自己沒有違法犯罪,我就寫了申訴,可是如泥牛入海,沒有音訊,第二封申訴書偶然發現扔在了棄舊的辦公桌裏。上告無門,無奈的情況下,在一次出工幹活時我走離了這個人間地獄。
毒藥總是毒人的,惡警們又上網通緝我,讓各地小學生拿照片看,幫忙認人,他們使絕了害人的招。我現在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妻離子散。4年來,法輪功遭到誹謗,大法弟子遭到史無前例的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迫害。
我遭迫害經歷只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世界需要「真善忍」,不能讓邪惡再延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