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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許昌第三勞教所折磨、奴役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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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3日】河南省許昌第三勞教所惡警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使用的手段極其卑鄙。用牙刷刷肛門,然後再刷牙。用繩子捆住膝蓋以上部位,然後在腳後跟加墊磚頭。還有把人反剪雙臂綁在椅子上兩腿懸空雙腳放在另一條凳子上,然後用力按壓頭部至兩腿空擋處,使人喘不過氣來。再有用高壓電棒電,用皮鞋打臉。今年4月後江集團發起的加重「轉化」迫害期間,他們還使用了新研製的刑具如帶頭盔、穿馬甲等。他們使用以上方法先後將多人致傷致殘:

王琨:左腿被打斷,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寵良:被捆了六繩,致使左小臂骨折。
李進科:被多次毒打,折磨得皮包骨頭,小腿被打得多處起血泡。

曾被毒打致傷(現已痊癒)的有:吳軍慶、岳彩雲、邢偉偉、李炳、趙永忠、金朝富、王雷、閆新亮等。

惡警們使用各種方式和歹毒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還縱容、脅迫勞教人員參與迫害。有些勞教人員依仗幹警的偏護,敲詐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威脅法輪功學員替他們幹活,否則就要被刁難。

那裏的管教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徇私枉法、收受賄賂、欺下瞞上、豢養打手。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超負荷勞動,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3至15個小時。勞教系統規定的任務指標每人每月是一百多元錢,而惡警們則規定每人每月三百元,還不滿足,還再不斷地增加任務。如此長時間地超負荷勞動使人的身體長期處於疲憊狀態,嚴重地損害了人的身體健康。對完不成他們規定的任務的勞教人員,就要對其實施體罰。由那些「班骨幹」(其實就是他們豢養的打手、地痞)對別的人進行體罰、毒打,因「班骨幹」享有特權,輕者對他人拳打腳踢,重者用棍棒、皮帶毒打用鋼刷刷脖子,幹警對這些違法行為卻視而不見。

管教人員們嘴裏喊著「團結、教育、感化、挽救」的口號,而實際上採用的都是暴力手段,他們肆意篡改、擴大法律概念,把對他人的暴力摧殘造成的人身傷害說成是「強制力」。願善良的人們,發出正義的呼聲,共同制止邪惡,讓中國所有像師寶龍、譚軍民、徐祖盛、賈子剛、劉天勛等這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江氏打手停止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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