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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李榮顯被九台勞教所延誤病情致死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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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2日】我在九台勞教所就親眼目睹了一件事,足以證明勞教所惡警草菅人命、殘害大法弟子。

吉林省九台勞教所四大隊病間裏關押了一位法輪大法學員,他叫李榮顯,男,44歲,家住樺甸市。2002年7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強行勞教二年。入勞教所後由於身體不好(在長期迫害下,李榮顯身患肺結核晚期),於2003年2、3月間向所裏申請所外就醫。勞教所根據他的病情,拉他去所外醫院檢查,結果證明他符合辦所外就醫的條件。同意他所外就醫。

按正常的情況,李榮顯就應該被立即釋放出所回家治病。可是因為李榮顯堅定自己的信仰,不「轉化」。這時勞教所管理科的科長鄭××找到他,說你必須寫「決裂書」,不寫就不放,甚麼時間寫,甚麼時間走。李榮顯堅決不寫。看李榮顯堅決不寫,過幾天所醫院的大夫梁某就跟李榮顯說:你要拿3000元錢,馬上就放你回家。李榮顯認為所有的關押迫害都是非法的,不同意拿錢。又過了一些日子,梁某又說「交1000元也行」,李榮顯不同意,堅持否定任何形式的迫害。勞教所因此就一直拖著不放人,一直拖到2003年5月26日上午,所醫院大夫給李榮顯打點滴。點滴剛點完李榮顯就休克了,人事不知。等找來大夫時,李榮顯已經身體僵硬,停止了呼吸。

勞教所為了掩蓋他們拿人命當兒戲的醜惡行徑,立即用汽車把李榮顯遺體拉到九台市醫院。李榮顯去世後,李榮顯的妻子和親人到九台市來處理喪事,勞教所公開撒謊:說李榮顯是「心臟病發作死亡」的。至今李榮顯的親人還不知道他去世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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