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大法弟子付豔正念走出看守所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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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1日】由於我發放真象傳單被抓,法院預定的二次開庭時間審理此案卻沒有開庭,引起我地區大法弟子的關注,大家都在發正念清除迫害我的邪惡因素。這使我認識到這不是單單我個人的事,因為我們大法弟子是個整體。所以我就把這個過程的一些心得體會寫出來和大家交流。

在(正大)派出所被強行戴上手銬銬到椅子上之後,我仍然樂呵呵地跟警察們講著真象,回答自焚偽案中的疑點和惡警強姦女大法弟子事件。因為這些事他們都知道,至於它們問我的姓名、傳單來源這些不該說的我一個字都沒有,也不配合,後來他們找來了錦州政保科長,見面就說:「老朋友了。」因為早就多次打過交道了。

被送到看守所後,我每到整點就發正念清除著邪惡。第一次發正念走來一個警察站在距我一米遠的門外,約二、三分鐘的時間轉身就走了,邊走邊說:「功煉得好,這腿盤的!」一小時後又來了一個警察,在門外用鎖門的鐵鏈子扣了兩下門,我睜開眼看看他,對他報一微笑,點點頭算是打招呼了,我又繼續發正念,他轉身走了。晚上睡不著覺,我回想著白天發生的事,仔細找著自己認識到的差距不足、有漏的地方。回想自己沒做好,給當前急需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情況下帶來的這麼大的損失,心裏很是痛心。就在我遇到問題的時候,師父的法點醒我:「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這一切只不過是利用邪惡的表現,堅定大法與去掉修煉者的根本執著,從而使修煉者解脫常人與業力的束縛。」(《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我們如果正念很足,又符合了宇宙的一個理,不管是舊宇宙、新宇宙都有這麼一個理:一個生命的選擇是他自己說了算,哪怕在歷史上他許過甚麼願,關鍵時刻還是他自己說了算。這裏包括正反兩方面,都是這樣。」(摘自《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你們也不承認它,堂堂正正地做好,否定它,正念足一些。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從中悟到:正念足就能否定它。於是採用絕食、絕水的方式對迫害進行抵制和否定。期間有關部門勸我寫「保證」讓我出去,否則問題嚴重,面臨著判刑。我堅定正念,正行。後來派出所、政保科、檢察院相繼來作材料,我一一給予不配合。記得有一次它們跟我說:「你已經批捕了,簽一下字。」我說:「不簽,我不承認這一切。」大法修煉進程很快哪!那時候幾乎是一天一個樣。但是我深深地體會到師父時時都在看護著我,每當我遇到問題的時候,都會想起師父講過的法。

由於絕食絕水,有時體會到魔難很大。這裏指的不是那幾乎整宿整宿睡不著覺的難耐,不是常人在我面前吃著西瓜、芒果、香蕉、黃瓜、麵包等食品,我克制著那種種誘惑的香味、正視自己、消除著各種慾望時所忍受的那種苦;不是嘴幹、苦、酸、咸滋味的體驗;是說不出來的那種難熬。每當在這種時候我就想起師父講過的法:「大家知道真正得病的,是七分精神三分病。」「在真正的劫難當中或過關當中,你試一試,難忍,你忍一忍;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轉法輪》)就是這樣我一次一次地走過去了。幾次灌食我都不配合併予以抵制,為此它們給我戴上腳鐐子並定了位。警察說:只有死刑犯和重刑犯有這待遇,如今給法輪功用上了。一次灌食回來,在押人員抬著我,我就給他們背誦師父的「大法好」。警察所長聽見了,罵了我一句。我說:「你罵我,我也說大法好,你打我,我也說大法好,你給我灌食,我也說大法好。大法就是好呀!不信你查查早期的《中國青年報》,《轉法輪》位居京城十大暢銷書之一。」他聽後一聲不吭了。

正當我放下任何心,甚麼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這個時候,身體出現起不來的狀態。於是我被送進醫院住院治療,接著就出現了「取保候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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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的話:這是付豔絕食、絕水從錦州市第二看守所正念出來之後寫的。10月30日,錦州法院庭長周軍和兩名法警到達付豔家宣布10月31日開庭,明天就來要人。10月30日晚付豔正念離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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