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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不忍睹:舌腮全部扎爛 針穿鼻腔往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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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0日】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2002年農曆二月初一的上午,我在吉林省松原市一食雜店打電話傳呼一位功友,由於那位功友早已被惡警綁架,傳呼機落在惡警手中,結果警察聞風而至。我當時正在食雜店屋內等功友回電話,不多時進來一便衣問食雜店的老闆是不是我打的傳呼,老闆證明說是我打的,那便衣不由分說一把抓住我的衣領就往外拖。我說:「我是好人,你為甚麼抓我?」他說:「抓的就是你。」並用手槍頂著我的後背把我拖到外面,不一會兒從一輛出租車裏下來四名惡警將我塞到一輛黑色轎車裏。在車裏三名惡警騎在我身上進行搜身,我不讓搜他們就打我,強行把我的手機、傳呼機、幾百元錢、電話本、大法書、駕駛證等給搶去了。

他們將我押到了公安局的三樓,搶走了我的腰帶和鞋,問我時我不說話,他們就一陣拳打腳踢將我的鼻子打出血了。一看我還不說,打我的人就出去了,進來一個惡警假惺惺的為我擦血。我不用他擦,問他們為甚麼抓我,並給他們講真象。那個惡警馬上變了臉,進來幾個惡警將我背著手用手銬子銬上抬到了另一間屋子裏,用鐵鏈子栓住我後背的雙手把我吊了起來,用他們的說法就是「上大掛」。這種刑法極其痛苦。我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我無論如何也不會做出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我不會背叛真善忍。」當時痛得我汗水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漸漸地我失去了知覺,他們吊了我三個多小時才把我放下來(這是他們說的,我不知道吊了多長時間了)。他們用涼水把我澆醒,等我緩過來了又讓我招供,我不說話。他們就把我綁在老虎凳上用棒子打我的腳踝、大腿、手、頭、腳趾頭等,我的腳踝被打得跟大腿一樣粗。還用塑料方便袋將我的頭套住繫在脖子上讓我窒息,等快憋死的時候再解開,等緩過來再繫上。他們還用兩根木棒夾手指,痛得我渾身直顫抖。他們這個打累了去喝茶水,那個來打,就這樣從上午一直打到晚上,看我還是堅定不屈,這才停了下來,用人架著把我送到了看守所,當時我已經被打得不能走路了。

由於我沒有提供給他們任何他們想要的,他們就將我關進了最邪惡的監號裏吩咐牢頭好好治治我,讓我「招供」,第二天早上吃完飯,牢頭吩咐犯人們用刑。犯人們就一哄而上,將我的衣服扒光一頓亂打,將我打背氣好幾次,大腿的肌肉都打離骨了。看我還不說,就用打火機燒我的頭髮和陰毛、擊打睪丸,用煙頭燒我的臉、手,用牙籤插我的手指腳趾,挨個插。之後問我說不說?我搖了搖頭,此時我已經沒有說話的力氣了。他們惱羞成怒,用一根很長的針從我的腮幫子連同舌頭一起扎進去穿透,然後拔出來再扎,就這樣將我的兩腮全部扎爛,鮮血淋漓。之後他們又將針從我的鼻腔穿過去往起提。我在痛苦中大聲喊著師父,他們馬上停了下來,從此再也沒有給我用大刑。後來學了師父的《北美巡迴講法》才知道是慈悲的師父救了我。

我悟到不能消極承受,這不是大法弟子該呆的地方,我絕食抗議。他們把我綁在死人床上大字型抻開,用手銬腳鐐銬住,一天二十四小時始終抻著一連抻了十一天。絕食的第三天他們給我從嘴下胃管灌食,灌了大量的食鹽。此時我的身體已經癱瘓極其虛弱說不出話來,心中只有一念:「我一定能出去,他們必須放我。」就在我絕食抗議的第十一天,公安局局長和檢察院的人來看我(因為他們要給我判刑而不是勞教,說我是「頭」,所以把我的案子遞交檢察院)。獄醫說我快死了,他們才決定放我,通知當地派出所將我接了回去。

回到家幾天後我昏死了過去,經家人及時搶救,花了2000多元錢才脫離了危險。惡警天天不離開我家,還雇幾個人24小時看著我。我看穿了他們的意圖:是想等我身體恢復一些了再將我抓走。為了不再受殘忍的酷刑,我在晚上逃離了家,至今仍流離失所。

江氏邪惡集團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所使用的手段是歷史上罕見的,是現代人類文明無法接受的。然而,我的遭遇只是億萬受害者中的一例。在此正告那些仍然追隨江氏邪惡集團的人,大法在慈悲地給一切生命機會,但佛法是威嚴的,任何生命如果犯罪到那一步的時候,就沒有機會了,人不治天也要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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