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伍爾西議員和羅斯-雷婷恩議員在這封致國會同僚書中說:中國政府對宗教團體的鎮壓,儘管還很惡劣但已經不是頭條新聞了。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在中國由於堅持他們的信仰而面臨著騷擾、監禁乃至死亡。
這封致國會同僚書說:「鮮為人知的是,中國政府正在試圖扼殺在美國這塊土地上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在美國不同地區的各級政府官員們用通過決議的方式來支持他們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同時譴責中國濫用人權的行為。結果,他們受到了來自中國領事館官員們的強烈壓力,有時候甚至被協迫撤回對法輪功的支持和放棄言論自由。」「所以我們起草了一個決議,譴責中國官員向美國地方官員施加壓力,以及支持地方官員捍衛人權和保護其選民的權利。在美國,我們崇尚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而這兩者是我們的最基本的權利。美國的地方官員有權通過支持他們選民的權利來維護這些價值。中國政府不應該干涉我國公民行使憲法保證他們的權利。然而,這樣的事正在發生。」
琳-伍爾西議員和羅斯-雷婷恩議員在信中說:「國會非常支持法輪功,並在第107屆國會以42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了188號共同決議,決議譴責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那是在世界範圍內增進自由的果敢的措施。當我們努力致力於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時,304號決議案將確保我們的人權和憲法在美國不受到踐踏。請見背面就188號決議案投贊成票的議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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