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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醫生所遭受的多次關押和殘酷灌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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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29日】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幾年受到單位不法人員、惡警的監視迫害。2001年6月,我女兒高考後,我帶她回姥姥家探親,此時單位書記不斷找我愛人,告訴他我再不回去上班,單位就開除了。我愛人怕我失去工作,信以為真,告訴院裏,我回老家了。7月底回來,結果我剛下火車,在出站口處,被我院書記及警察把我及孩子一起帶到派出所。我跟他們講道理,才把孩子及物品送回家。就這樣,我被扣到鐵凳子上呆了一天一夜,我不寫「保證」,堅持信仰,不交書,他們問我書放在甚麼地方,我說在腦子裏,在心上。他們又把我送進看守所,呆了15天後,下午被單位接回醫院讓我住在由三道門鎖的套間裏,由八人看守,每班兩男兩女。還讓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好心的人偷著告訴了我,惡人決定如果我5天後仍不放棄修煉,他們就準備送精神病院或教養。第二天中午,我巧妙地跑掉了。單位又開始尋找我,我又流離失所。

當年10月底,同事有病,我去看望,在她家樓上遇警察,看我面生,就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抓法輪功有獎),我沒回答,他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我不說姓名,不配合簽字,女警強迫我按手印,我不從,她打我的臉,將我鎖在鐵欄上關了一天一夜,又送進看守所。我無緣無故的被抓,無處講理,我就不吃不喝進行抗議,7天後獄警開始灌食。我被幾個男犯人強按在床上,並拽著我的頭髮,開始強行插管。我不配合灌食,要求放人,第一次被我把膠管咬住,大夫用鑷子閉合端把牙撬開縫把管拔出,又從另一側鼻孔插入,我感覺進入食管,還在插,我閉著眼用力掙脫兩個犯人按著的胳膊,快速把管拔出。第三次插管又被我咬住並咬破。他們去買管。這時把我放在老虎凳上打點滴,扣住我的手腳。大夫說,所長有令,今天不給灌進去食,就讓他下崗,我一聽,便說:「那咱們談一下,我吃飯,你把我以前沒煉功時的心臟病診斷書拿來。」他答應了。我吃了幾口麵糊,結果他根本沒管。我知道又受騙了,此時心如刀絞,非常的難受。此後我每頓吃少許充飢,兩個月,已瘦成幾十斤。於12月底,被送某女子勞教所。體檢時說患有嚴重心臟病。我們當地警察王XX說:「你有病也不帶你回去。」到了晚上,她們勞教所又開始給量血壓,強行肌肉注射。每天就由6~7個管教拳打腳踢抓著頭髮,按倒在地,還用手掐,滾打半天後注射藥物(不知啥藥)。6天後,她們帶上兩個男管教,把我送到省公安醫院,他們就拽我到X機前。我雖然彎著腰,但他們還是硬說我有肺炎,收住院。我對勞教所的大夫說:你們在撒謊,我沒有肺炎。她沒吭聲,她們走了。

住院後,要打點滴,我不從,她們更兇,不容分說,照著頭就砸,打倒在床上,雙手扣在床兩側,雙腳懸吊扣在床尾,開始扎針。我不配合,一個姓劉的管教職工,此人高大,160多斤,她全身用力,雙手按壓在我的左膝蓋上,我絲毫動不了。扎了半個小時還是沒紮上。她們休息一會兒,又扎我手和臂,這一天打了我四次,點完滴放開我時,左腿已不能動,不能站立,被人架著去廁所(一年半後腿才完全好)。第二天,我告訴她們,我也是醫生,你們憑甚麼診斷我是肺炎,我沒有臨床症狀與體徵,不燒、不咳、不喘,她們根本不聽,把我從地上拽到床上。她們還利用一個原來是刑警隊的女犯人,非常狠毒,她站在床上,用力拽著我的頭髮把我揪起來往鐵床尾的鋼管上砸過去,當時我腦袋只覺得「嗡」一下,右側太陽穴被砸起雞蛋大的包。把我按平在床上,手腳被扣住。我全身抽搐。她又量血壓,又灌藥。我緊閉著嘴,他們硬往嘴塞,倒水,灌不進去,就打嘴,被我將藥吐出。後從胳膊上扎點滴,給注一個肌肉針。

這樣她們打了我一週後,就說不給解刑具了,讓我在床上吃、拉、尿,讓大法弟子端。就這樣又多紮幾天。大夫說讓我拍胸片,並答應我如果沒問題就不用藥了,我想她們在科學面前總該講點醫德了吧。到了X室,跟他們講不許打假報告單,善惡是有報的,也答應了把片子給我。結果說我氣管有病。他們知道我是醫生,不給片後,我質問他們:你們才真正是為斂財。又打幾天,我跟查房的主任說:我胃腸反應很重,再打針,我就不吃飯了。她們才同意停藥。在那兒住了二十多天,醫藥費兩千多元。這時才通知當地把我領回,此時我心跳無力,回家後在床上躺了兩個月。我找單位上班,結果局「610」阻止,說必須寫保證,還填甚麼表才能上班,我知道又是迫害。我慢慢的恢復體力,幾次找院長不行,找局長去,找局「610」的人,我質問他們:你們三天兩頭的非要把我送監獄,我煉功受益,你們是有目共睹的,現在把我迫害成這樣,左腿被上刑,腫的不能站立。你們都知道幾年來,我在做好人,修心向善,只因為我說句真話:「堅持煉功」,就判我刑。你們再阻止我工作,我就天天在政府門口要飯,告訴老百姓,你們整治好人,我孩子上學沒錢,你們把我逼的都沒法活了。一位好心的局幹部悄悄說:「你受益了回家偷偷的煉功」。我謝謝他的好意。我告訴610的人,我不會放棄修煉的,你們迫害得我沒錢供女兒上學,你們得負責。他們趕緊通知我們醫院把我接回家,以前的院書記已退休,剛剛上任的書記人還好,答應給我協商這件事。

就這樣我回來快3個月了,院長因受上級層層的壓力和批評,一直也是推辭,我告訴他:我原來沒有上班的原因你清楚,是你們把我送監獄我才跑的。因為我的為人你們清楚。院長回家治療心臟病去了。我不斷的找他,一看沒辦法,乾脆我自己上醫院先找個活兒幹。有人告訴我沒人導診,我就去導診。這樣,我天天以和平的心態,熱情的微笑服務,贏得了全體同志們的笑容。同志們爭著管我飯吃,上飯店把飯買回來和我一起吃。有一同志,在我到醫院的第二天,就讓她愛人給我背來50斤大米。同事大夫都很關心我,我很感激,也很快樂。醫生、主任和老患者,都高興希望我能做B超,他們放心。快一個月過去了,院領導班子研究說局裏同意上班,只給生活費,每月300元。院長提出,孩子還上學,就給600元吧。我愛人因我修煉也被牽連,說他是「反革命家屬」,迫使他離崗。他給別人打工,月薪300元。書記通知說,明天上班讓我先導診,B超有甚麼疑難問題再讓我給予定診。

自從回院上班,醫生、主任都非常高興,還囑咐我一定把工作幹好,說老病號經常打聽我,因為他們都歡迎我。隨著門診、B超人次的增加,我主動要求到B超室帶一下小同志,院長同意了。我不斷的和院長溝通,並告訴他請放心,能不能開滿支,那是你們的事,而幹好工作,讓病人滿意是我必須做到的。幾個月後,領導同意先給1200元/月。期間,我找到局長、局書記,講道理,要求他們不應阻止我開支,剩下就是院長了,我認真、努力的工作,加上同志們的好評,因為我們修煉的路「太正」,終於院長同意我開滿支1229元/月。因為我告訴過他們,我可以超額工作不為多要一分錢,而工資少給一分都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4月份的一天,兩個片警來醫院找我,讓我們門診部主任說了他們一頓:「你不要老來找李大夫了,她人挺好的,好事都幹,壞事一點不幹。今天你來,明天他來,怎麼你們越找越來勁。」過幾天又讓我們門診的值班同志一起七嘴八舌的將片警攆走:「你幹甚麼來了,不能老找李大夫,你快走吧。」他趕緊說:「我來看病。」「看病她是專家,你幹別的不行。」

在社會上江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很囂張。八月份,看守所大夫公開叫嚷:「法輪功死了有名額」。因為惡人都唯利是圖,舉報一個法輪功獎500~1000元。各級幹部下傳,宣傳版畫上也標明這些「好處」,誘惑不明真相的民眾參與迫害。

就在我們醫院後面住著一個委主任叫宋XX,此人善惡不明。2000年,她舉報、迫害法輪功學員,我跟她講我們都在做好人,煉功受益了,你應該知道善惡有報,老百姓都知道的理。當時她沒辦法對付我,卻懷恨在心。今年7月某日,我與她在其家附近相遇,由於她利慾熏心,說我貼傳單,我讓她拿證據,她拿不出就說:「我知道你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啊,我也沒招誰惹誰呀!」她喊:「抓法輪功啊!」鄰居正在關門出來了,一把抓住我自行車,我說把手放開,善惡有報,她鬆開手,看我甚麼都沒有,就說你快走吧!宋XX伸手就打,被我擋住。她騎車去告狀,硬把我帶走,我被關進鐵籠裏。因為惡警理由不足,又去翻我家,還是甚麼沒找到。惡警回派出所對我又審又罵,氣急敗壞地晚8點鐘又到醫院要撬門,被夜班同志制止。警察打電話找院長,院長說無權翻私人物品,第二天他拿搜查證,撬開我的辦公桌,還是兩手空空。第二天派出所為了完成任務,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找來社區副書記做偽證。晚上7點多鐘,要送我去看守所。我說你們執法犯法,法輪大法好。上了出租車,警察喬XX揪著我的頭髮,另一隻手使勁砸我頭頂數次。

在看守所,我絕食絕水六天,惡人給我灌食,把我扣在老虎凳上,讓犯人揪著我的頭髮,另一女犯人給我插管,灌食後,我都吐出來,獄醫說,給她留置,讓她難受一宿。在她們不注意的情況下,我低頭將膠管的尾端碰到手上,將它拽出,隨即食物吐淨。開始打點滴,不配合就狠扎上去,並用鞋踩在我腳上。他們在院子裏說話,獄醫對女號犯人頭說,我就不信,你們就沒辦法讓她吃飯。女犯說甚麼聽不清,又聽獄醫說,你打死她不行,犯法,可是你是為了給她水……,我沒等獄醫說完,立即揭穿他的陰謀。我說,你在誘導犯人犯法,你執法犯法,你想致我於死地嗎?他當時沒說甚麼。晚上,他們又接著插管,沒有成功,結果犯人把注射器活塞打碎。獄醫說灌食不進去,每天打兩個點滴,慢慢讓你衰竭、消耗死。

第二天8點又開始插管,我集中精力把管咬壞。他們又去中心醫院請來兩個護士,幾次膠管都被我咬住,他們只好去醫院取來開口器,讓女犯拿開口器往我嘴裏亂塞,撬開我牙,還往上顎及咽後部頂,我一聲慘叫,大夫才叫她住手。這樣她們兩側鼻孔換著插不進去。中心醫院護士說把她的頭和脖子拽直,男犯用力的拽著我的頭髮,後腦勺卡在凳上,使我的臀部離開座位,懸吊著,插管仍無濟於事,就此罷手。女犯不懂,硬拽開口器,把我的牙硬卡得鬆動。又開始打針,半小時也扎不進血管,就在腳面上紮。

下午看守所所長走過來,對我說,你這是何苦呢?遭這罪,你說句假話,回家煉,你太傻了。我說:我說假話是錯的,迫害法輪功是有罪的。當天下午,四點半左右,派出所的人帶著我愛人來接我,我未進一口水,扎了三個糖水,竟算330元。把我送回我們院,此時我身體虛弱、頭暈、迷糊、無力,在院辦公室躺了一會兒,才勉強能打車回家,勉強上班。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一天我替單位同志上了一宿夜班,早上差幾分8點,我正在擦地,突然闖進派出所幾個警察,說他們所長讓我去一趟派出所,說上次的事還沒完。我說,有甚麼要說的上這兒來說吧,我還要上班。我們院領導告訴他們說我心臟不好,就讓我躺在床上。警察打電話找來所長,他一進屋就說,抬走。硬把我拖到車上,直接拉到市公安局。就這樣,我穿著白大衣,連車都沒換直接拉到女子勞教所。惡警大夫要給我做心電,我不配合,他們拳打腳踢,打臉,用夾著棉球的鑷子打下巴,我胳膊擰的青一塊,紫一塊的(我的臉被打的三天後才知道發木)。我不斷的喊著「警察打人犯法,法輪大法好!」我被他們在地上拖著走,褲子脫拉到胯下,腰部及臀部被馬路地面擦破,我急忙拽上褲子。它們把我拽到後樓,白大衣及上衣全部拽脫出在一側胳膊上,把我放在地上一個小時左右,經常晾開我的肚子和前胸,還叫來男管教,說了很多污穢的話。我只告訴她們法輪大法好,全世界都知道。她們又把我拖拉到車間樓梯上,此時我手腳冰涼,抽搐,她們就亂針灸,測血壓,說我沒有心臟病。還叫著說拿電棍去,但看我氣短無力的,又沒敢電,把我放車間的屋裏。她們發瘋似的叫罵,逼我吃飯,我不聽,就讓躺在水泥地上,晚上給了草墊。第二天拖我去灌食,把我放水泥地上,用了一根很硬很粗的膠管由鼻孔插進去,我在她們不注意的情況下,掙脫胳膊把管拔出。

此時,6-7個警察踩著我的踝骨,按著、打著、罵著,我的鮮血從鼻孔不斷流出。大夫說很好,再給你插,讓女犯人給我擦著雙側肩及地上頭髮上的血,大夫用擦地的布擦著我的臉,又插了很長時間注入了鹽水、很鹹的玉米糊。把我抬回去,扣在床上,扎了一瓶點滴,我不斷的吐著鼻咽部的血塊。第三天又去灌食,重複著昨天的動作,反覆的插管,我鼻子已血流不止。我心中只一念,活著出去。惡警捏著我的鼻子,用勺往嘴灌,灌不進去,半天把我撬開縫,塞進開口器,我不咽食物,從嘴兩側把食物流出。這時,她逼我咽食物,就長時間不鬆手捏我的鼻子,嘴裏放上麵糊。我把心一橫,那我就不出氣了,悶了好長時間,身上都鬆軟了,她才鬆了一手,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食物又被我吐出。惡警氣的打我嘴巴,兩側連打了十幾下,拿下開口器,我才喊了一聲「警察打人犯法」。她說誰打你了,我說你打我了。她又開打,一邊打,一邊問「誰打你了?」我就繼續喊「警察打人犯法」,「法輪大法好!」 她才住手。這時女犯給我擦血水,換了幾盆水,接著又開始插管,我又將管咬住。她說,沒管了,把細的拿來,從另側鼻孔插入,又被我咬住。咬破時,她乘機拔出已扁的粗管。鮮血又不斷地流著,她們也不斷地擦我臉和頭髮及地上的血。最後一部份麵糊注入,很鹹,大部份從破口的膠管流出,少部份從我嘴裏流出。我歪著頭,我的頭髮已被鮮血粘在了一起。這時,惡警大隊長站在我的右側,問我法輪大法還好不好,我說好,就是好。她奸笑著走了,讓人把我抬到了另一間屋子,扣在床上,紮上點滴。此時我心跳、氣短、無力、頭迷,一個在高壓下違心妥協的學員看著我說:我看她們這樣迫害你,流了那麼多血,我心裏難受,你自己難道就不能吃飯嗎?我為她流了幾滴眼淚。半小時後,她們按著我雙腿,雙手扣在鐵床上,還是勉強做了心電圖,可能心電反應不好,據說當天她們就通知原單位公安局,說病危、推人。

回想起那慘不忍睹的場面,我真的連想都不願意想,當時連警察也都停止了嬉鬧聲,她們都無聲地走開了。我躺在床上,看到右側有一女孩子25歲左右,很俊俏,坐著一邊點滴一邊吐著,我看不是食物,是黃色的膽汁,她們硬逼她吃,她就吃,可是馬上又返上來,吃甚麼吐甚麼。據說她絕食抗議50多天了,飯也吃不了,雙腿不能站立,可能胃粘膜被鹹鹽水燒壞了。病情很重,還在迫害呢。不知現在怎麼樣了。大夫要下班,把我抬回原處,雙手扣床上。早晨她們量了一下血壓,也不灌食了,管教也不來罵了。管教讓我洗頭,我說迷糊不能洗,我此時覺得我該走了,讓她們幫讓洗淨頭上的血。下午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找到我愛人,把我接了回來。我不能走路,把我背上車,在車上我不斷地咳著鼻咽部的血塊。他們都看到了。回到當地後,讓我愛人付了566元的出租車費,因為他被派出所所長找到時,威脅說:你不去接人,不拿錢,以後我經常找你愛人的麻煩。所以我愛人不想讓我受罪,委屈求全,付了車費,他不知道那車是公安局的,送我去的時候我坐過。

我被送回單位醫院,警察給院領導打了電話,說沒甚麼事了,他們不負任何責任就走了。我又住在單位辦公室,一週不能下地,站不住,心跳,迷糊,十幾天後我才能下地回家。我不斷的堅持修煉,現已上班,同志和領導都關心我。

通過這事,也看到了這是個甚麼樣的法制國家。因為把我抓走的當時無任何手續,院書記一直找到政法委,他們下午才送了一個教養兩年半的通知單。真的無處說理。在此我以自己被迫害的事實控告江XX的「群體滅絕罪」。[註﹕署名迫害事實已作為證據留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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