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限期剝奪人身自由
關到裏面,沒有明確的期限,沒有任何手續。不屈服、不寫「三書」不放人。其中負責洗腦的歹徒剡永生聲稱:不轉化就別想出去,不行就判勞教,勞教再不轉化,出來再到「學習班」,繼續轉化。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大法學員,大部份被迫害三個月以上,有的超過半年,有的超過一年以上。其中到2003年9月份的有:
蘭州永登大法弟子任淑貞(女,60多歲,2002年6月被綁架到洗腦班);蘭州大法弟子張桂英(女,55歲以上,2002年5月被綁架到洗腦班);蘭州大法弟子姚天榮(男,40歲左右,2001年被劫持到蘭州城關區皋蘭山洗腦班,2003年1月被轉到龔家灣洗腦班);蘭州鋼廠張振明(音)等是2002年11月被劫持到洗腦班的。
二、洗腦班一般採取播放誹謗大法的VCD等材料,以政治鬥爭、勞教恐嚇大法學員,以親情、「五心」的偽善的手段欺騙大法學員。2003年7月底「非典」過後,剡永生等把張振明等部份大法弟子關到勞教所的禁閉室,不讓睡覺,無人道地迫害。
三、單位條件好的大法學員每人每月被勒索4000元,加重大法學員和單位的負擔。其他的費用財政撥款,浪費老百姓的血汗錢。
以上只是部份不完整的情況。洗腦班無任何法律依據,非法長期扣留剝奪人身自由,做惡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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