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華(Wang XiuHua),女性,今年一月二日因工作至上海出差,沒有攜帶危險物品更非通緝犯,剛抵達浦東機場時,卻遭便衣公安強行帶至上海國安局。王秀華遭拘留達二十八天,每天進行十八小時以上的訊問,也常常三、四十個小時不讓睡覺,還命令罰站。此外,公安還辱罵及威嚇王秀華,若判刑輕則三年,重則七年,使其身心受到巨大的痛苦。後經由王秀華的公司及家人四處奔走,花費大量金錢和尋找關係後,終於在一月二十九日當天下午兩點被釋放,搭乘澳航返台。
范國華(Fan KuoHua),男性,永和市(Yong He City)人,自營商。在二○○二年七月間,一家四口返回青島(Qing Dao)老家探親,探親時向家鄉親友講述法輪功真相。在青島的第三天,范國華遭便衣警察帶走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裏范國華被警察打兩記耳光,全家並於次日遭到遣返,范國華隨身的法輪功書籍遭沒收。
程曦(Cheng Xi),女性,約四十歲,家庭主婦,夫家在台北市的大陸新娘,來台至少四年以上。二○○二年一月九日,程曦返回深圳關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現況,但在同年一月十八日遭公安逮捕。夫家因畏懼中共惡勢力及利害關係,一直低調營救,目前據悉程曦已遭判決刑期四年,並拘押在深圳南山區第一看守所。
程士弘(Cheng ShiHueng),女性,三十一歲、夫家在彰化縣的大陸新娘,據悉在二○○二年十月返回中國大陸,被深圳勞教所非法關押至今,彰化家中有五歲小孩等待他回來,極為可憐。
張瓊(Zhang Qiong),女性,年齡不詳,夫家在彰化的大陸新娘,據悉已被判刑非法關押數月。
記者會結束前,綜合林曉凱事件及多位台灣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之後,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表三點聲明:
1. 要求中國政府盡速無條件釋放林曉凱及其他遭非法拘留之台灣法輪功學員,維護台灣民眾的基本人權。
2. 呼籲立法院四黨一派決議通過「呼籲停止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釋放無辜的台灣人民」。張清溪指出,目前國際上已有將近十個國家通過了一百三十項以上的譴責聲明及決議。
3. 呼籲台灣人權團體及國際人權組織,盡速調查江澤民集團對台灣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以及對台灣民眾的權益侵犯,並盡速採取各種援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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