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桂林大法弟子黃騰輝、黎軍、鄭元虎被非法判重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0月2日】2001年10月1日黃騰輝、黎軍、鄭元虎三位桂林大法弟子因做真象資料工作被抓到桂林第二看守所,2003年1月31日三人分別被非法判刑10年、9年、8年。黃騰輝、黎軍絕食抗議,被惡警強行灌食,黃騰輝被灌得滿臉是血;黎軍被打掉牙齒灌,食管被插壞;鄭元虎被迫害的一隻眼睛幾乎失明,全身浮腫一個多月。

三人在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情況下,被強行送入廣西第三監獄(桂林監獄)。獄裏的惡警不許任何人與大法弟子交談。為了逼迫這裏的大法學員放棄信仰,惡警逐個把大法學員帶到隔離室,在地上畫一個圈,讓他們在圈內,用5、6個犯人輪班不許大法學員睡覺,如不聽從會被毒打,被捆。黃騰輝、黎軍因抵制惡警,被關禁閉並不許家人接見。2003年7月29日黃騰輝在被關禁閉期間,被4、5個犯人毆打,全身多處受傷,腰部受損,不能自然轉動。邪惡對他們的迫害還在繼續。

附:惡人電話
桂林610辦公室:0773-2809011
桂林監獄獄政管理科:0773-5865348 李斌
教育政造科:0773-5865182 蔣廷輝 蔣敏
九監區:0773-5865290 黃宋廣(教導員) 黎瑞坤(監區長)
廖永坤(副教導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