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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一致通過支持法輪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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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12日】2003年10月7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以200票對0票全體一致通過了390號決議,決議敦促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制止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營救楊景芳女士和查爾斯-李先生。決議全文如下:

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
390號決議

決議確認了解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境況

鑑於,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基於真、善、忍原理的身心修煉,在1992年李洪志先生把法輪大法傳授給公眾以前,法輪功已經在民間流傳了數千年;並且

鑑於,全世界已經有超過50多個國家的千萬人都在自由的修煉法輪功;並且

鑑於,根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消息,數萬人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被拘留、監禁,被虐待、折磨和迫害;並且

鑑於,殘酷的迫害和平的法輪功學員是無恥的踐踏人權行徑;並且

鑑於,根據2000年美國的人口普查,有50,650華裔賓夕法尼亞居民;並且

鑑於,根據2002年12月1日刊登在費城調查者報上的文章,托馬斯-傑夫遜大學醫院神經科醫生楊景端先生的姐姐楊景芳從2002年10月30日起就受到監禁;並且

鑑於,數名美國永久居民和公民受到迫害的波及,美國公民李祥春就是被關押的學員之一,他們被與他們的家人和親人隔離;

因此,賓夕法尼亞眾議院確認了解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遭遇;並進一步決定敦促美國政府採取適當行動;

並將此決議案的副本抄送致國會各部門的主管官員、賓州各位國會議員以及鮑威爾國務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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