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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大法弟子家庭被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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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8日】一、 張燕永,98年得法。由於是輔導員,99年7月被惡警帶走,關在戒毒所2個月。張燕永出來後就召集同修開法會,之後和外甥上北京正法。在北京被惡警抓住並送回,惡警將家中農用拖拉機搶走,家人全都被抓,家中價值兩萬多元的魚池因無人照管而荒廢。張燕永被非法勞教2年,2002年2月放出。回來後與同修一起組織開法會。3月6日為當地的「法輪大法日」,當夜與同修一起做真相工作,3月7日夫婦二人全部被抓走。夫婦二人,一個被非法判刑12年,一個被判8年,家中留有一16歲男孩一人生活。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註﹕ 2002年3月6日做大法工作時受到迫害的大法弟子共50人,15人被非法判勞教,10人被非法判刑。]

二、 王哲新,98年得法。99年10月,惡警手拿搜查證來搜家,搜出大法資料與書籍,夫婦二人被帶走並非法關押一個月。2002年2月,大年初八,王哲新一人騎自行車八天八夜到達北京,因家中困難,一路乞討來到北京正法。惡警將其接回後,得知他是一人騎自行車去的北京,惱羞成怒,將他非法勞教一年半。回來後,夫婦二人繼續做大法工作。2002年3月6日,夫婦二人在做真相工作時被抓,一個被非法判刑10年,一個被判7年。家中留有一9歲女孩和78歲老母無人照管。

三、 覃德新,97年得法,一家三口都修煉。覃德新於2000年1月11日去北京正法,被惡警帶回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中受到殘酷折磨,出來後體重只有70多斤。2002年3月6日做大法工作被抓,現被非法判刑12年,其父被判7年,其母被判3年。家中因無人看守,家中財產,牛、羊全部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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