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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得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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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7日】有一次我去北京證實法,半路上被警察給抓回,回來後讓我寫「保證」,當時我心裏很坦然。他們講我也講,師父說:「我們在講清真相中還得去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去度他,因為今天的人哪,他信神那個底線很低,他的道德水準的底線也很低。」(《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我從自身說起,我煉功後的身體變化,講如何做一個好人。有一個警察問我「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我說那是誣陷,因為《轉法輪》第七講早就給我們講殺生是有罪的。自殺也是有罪的。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能去自殺嗎?我告訴他們,如果讓我去天安門自殺,我決不去,這點你們放心,我們師父是來度人的,不是讓我們自殺的。後來我看他們都聽我講,有一個看樣子是個頭,對一個警察說:你留下讓她寫「保證」,不寫不讓她走,你問她去北京幾次了,這次一定不放過她。留下來這個警察讓我寫「保證」,說不寫他不好交待。我說:我都給你說明白了,你怎麼還想叫我寫?他看我實在不寫,說去請示請示。不一會他回來問我:「這功怎麼煉?」當時我真的很驚喜,我說有動功和靜功。他告訴我:「你回去吧!」我知道他有救了。我告訴他上我家去,我會教他。

好幾天他也沒去我家。一天上街我想怎樣能找到他呢?正想著,他從對面來了。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安排。我想就從祛病健身的道理說起吧,我問他們家誰有病,他說他有病。我跟他說下午到我家。下午他果然來了,他很認真,第一次教他兩套動功,走時送他一本《轉法輪》。他問我,是看書見效快還是煉功見效快?我告訴他邊看書邊煉功,首先他得明白法理,我告訴他要一氣呵成,要天天看,天天煉。第三天他又來了,告訴我真靈,一煉就好使,說他晚上睡不著覺,就煉兩天,這兩天睡的特別好,他說他病好了。

後來我就到外地去了。這段時間給他郵了一封信,兩篇經文,同時告訴他真相顯時,他會不知用甚麼語言感謝我們的師父。我讓他把自己的親身體驗講給親朋好友和他的同事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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