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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團河勞教所劫持的大法弟子的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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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九日】我是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新民鄉宋家溝村村民。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非法教養的,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執行勞教期。我於2002年8月1日被非法押到北京團河勞教所五大隊。入所後,隊長們給我講這裏是如何對學員們好、講明慧網報導的如何是不真實的。通過這兩個多月以來,我看到隊長說的是不符合實際的。

這是2002年8月14日下午15點30分以後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在北京團河勞教人員調遣處,有六個幹警、兩個普教(非法輪功類勞教人員)對我進行迫害,最後我昏死過去一天一夜,在團河醫院住了七天院。可是在團河勞教所五大隊現任岳大隊長(岳清金)說這是對我好。有這樣對人好的嗎?教育科楊科長和猶大每天「幫教」我到深夜,經常是到睡時不讓我睡,到吃飯時不讓我吃,我提出該吃飯了,他們就說某某和我們不都沒吃嗎。(車輪戰術,互相替換,以達到讓我疲勞的目的)

2002年九月中旬,楊科長(楊鳳華)和張大隊長把我和王方甫叫到辦公室。楊科長說:「咱們也別老在屋裏待著,出去練練隊、拔拔草、活動活動。」我問楊科長:「多長時間?」他說半個月,我說行,就同意了。可事實不是這樣的。隊長們利用這種方式來體罰我們,練習軍式站姿等項目,使我的腰部肌肉非常疼痛,並向隊長提出休息一下。隊長說:「忍一會」。可是過後又繼續進行軍式蹲下站起的練習,使我練得常常摔倒在地上。練到二十幾天我腰部的疼痛越來越重,夜晚經常痛醒,難以入睡,休息不好。我就和隊長說:「我練不了了,腰疼的連覺都睡不好了。」隊長卻說:「下樓(幫教攻堅樓)溜達溜達。」開始兩天還可以隨便點,後來隊長就說:「不行,下來就得練,要不就在一個地方呆著(站著或蹲著)。」我實在忍不住這種從肉體到精神上的折磨對待,我就和隊長說:「不下樓跟你們練去了,你們說話不算數。」隊長就說:「你說下樓就下樓,不想下就不下,不行。」三個隊長就連拉帶拖強迫我去練。我對他們說:「我腰疼得都睡不著覺,你們還這樣對待我,不去。」後來,楊科長說讓先帶我去醫務室檢查檢查腰。後來大夫開了藥,我沒要,因為這種狀況完全是隊長堅持讓我練習這種沒有節制的所謂體能訓練造成的,所以我的腰疼表明我不適合這樣大量運動,吃了藥再接著練,再疼,那有甚麼用呢?為甚麼堅持要讓我這樣不接受洗腦的人做這種活動呢?越疼越要讓我練呢?而且就算是休息也是站著不讓動,楊隊長(小隊長)說:「站得疼暈過去就往草地上倒。」當時另一個姓王的年輕隊長看著不但不制止這種非人的折磨活動,反而說:「疼死你活該,就站在一塊方磚內不許出來(大約0.125平方米面積),就是連小便時,隊長也讓就地進行。難道這是人嗎?站著時我腰疼報告隊長後,隊長不讓我動,我只要一動彈,他們就用雙手掰我的肩,用膝蓋頂我的腰眼等處,並且還摟著我的脖子,使我出氣都困難,還不讓我說話。由於我腰疼難忍,走起路腿腳相應不太好使,楊科長還挖苦我說:你是在裝病等等。這些不就是針對我們這些堅持信仰的大法學員的體罰和精神虐待嗎?

我對隊長們說:「我們修煉人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你們想把我怎麼樣?」隊長們回答說:就是必須轉化。我說:「那是絕不可能的。」

劉立濤 
2002年10月15日

幹警:
楊科長(楊鳳華)警號 1153084
楊隊長(楊彬)警號 1153242
岳大隊長(岳清金)警號 11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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