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文明的歷史上,人們終於懂得了,如果有人殺了人,最好不要讓被殺者一方去直接討回公道,而是由公堂來斷案。如果真是命案,借錢還帳,殺人抵命,自古天理昭昭,秋毫不爽。如果被殺一方自設公堂,這樣殺來殺去,冤怨流長,那將是人人備槍帶甲,人類的生活品質,將與地獄無異。
顯然,法輪功懂得這一點。
最近,部份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控告江澤民。
說到滅絕族群罪,當年德國對猶太人採取滅絕鎮壓的手法是人類歷史上最知名的滅絕族群罪行之一。前幾年,在非洲和南美都出現了類似的滅絕族群的罪行。
對於遭受「滅絕」對付的人種和團體,他們被殺、被虐待、被非人地對待,用中國現代610辦公室對付法輪功的「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來描述沒有更貼切的了。人類的野蠻史在無情地重複著。
有人認為法輪功不應該去法院告狀。但是,如果我們真的去看看他們所經歷的,只要不經意地在現有的公正媒體中瀏覽一下,就可以了解他們的無奈:那種猶太人被剝了衣服排隊進煤氣爐的感覺!
迫害常用的手段是殘酷的折磨,包括電刑、老虎凳、水牢、剝奪睡眠、曝曬、冰凍、火烙、強迫重體力勞動……等等,甚至將健康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損害神經的藥物,使人遭受腦神經嚴重的傷害。這一切,在文明的今天,在信奉「己所不欲,毋施於人」的炎黃子孫的人群中,正在不可思議地發生著。
我覺得,人類再也不能熟視無睹了!
其實,筆者非常佩服法輪功始終如一的和平的理念。如果沒有這種和平的理念,法輪功及家屬們也不乏暴力還手的巨大力量,但是,他們沒有失去理智和放棄他們真善忍的信仰。當然,對付蠻橫暴力的不光只有告狀一途;除了法院告狀外,人類也允許暴力的正當防衛。但是法輪功沒有選擇後者。正是他們崇高的精神理念,他們才付諸公堂,才去相信人類文明和公道的力量。所以,付諸公堂絕對是一種文明的精神力量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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