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月12日】我是大法弟子,今年57歲。2000年6月進京正法,被撫順惡警綁架,送進大沙溝拘留所。8月份回家。家中所有的親人都聽「政府」的話。在家看著我不准出門,不准和任何人說話,尤其是學法輪功的就更不行。村中也派人日夜監視,並且對我家規定:老頭和孩子看著我,如果我走了(不管去哪裏),就不給我兒媳婦生育指標,也就是不准生孩子,不准蓋房子,不給口糧地,我家種別人的地也得抽回去。
師父說:「環境是你們自己創造的,也是提高的關鍵哪。」(《精進要旨》-環境)我悟到不能被家裏的人給束縛住,不能怕他們,要用我的身心巨變來證實大法。我堅定的對老頭和孩子說:「我一定要學法煉功,誰也擋不住了。老頭,你不是要離婚嗎?行,我連鞋上粘的泥都給你留下。但我不能好了瘡疤忘了疼,有恩不報啊!沒學法之前,我們的日子天天吵,天天鬧,現在多和睦。三十多年的病好了,也不用花錢遭罪了。過去一到冬天,我不能出門,不能見風,一見風就起大扁疙瘩,現在身體健康了。難道這些你看不見嗎?我要學法,,要走出去『助師世間行』」。
從那以後,老頭子轉變了態度,孩子們也不阻攔了。我學法煉功小孫子也跟著學跟著煉。我發正念坐的姿式和立掌哪個地方不對,他們都給糾正。今年老頭子被牛頂了,牛角都頂斷了,可他啥事都沒有,老頭親身體驗了大法的威力與師父的慈悲。我做真相時,老頭也幫著傳送資料,又去鼓勵走不出來的大法弟子做真相。他又和我回了一趟老家洪法。他雖然不煉功,但他總是告訴別人,學法煉功的都是好人,我信得過他們。孩子們也都支持我,有時我們還幫助其他困難的同修。
由於我對大法的堅定,堂堂正正做個大法弟子,家裏的環境完全改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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