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輪佛法(精進要旨)》的《取中》一篇中師父說:「由於弟子們認識上的差異,有一部份弟子總是從一個極端轉到另一個極端,每當看到我寫的法就偏激去做,從而又帶來新問題。我叫你們轉變人的認識不是叫你們固守人認識大法這一狀態,但也不是無理智而神神叨叨的,是叫你們清醒地認識大法」。在《法輪佛法(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中,當弟子問到師父《取中》的含義時師父說:「我說那意思就是我們也要改變一下人的想法,就是在你平時的生活中,在對法的認識上,你真的不能夠再用人的思想對待,不能固守你人自己放不下的那些東西來認識法。《取中》的表面意思是不走極端。」我從中悟到:作為修煉的人,人在表面上做事情應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的社會狀態去修煉,而內心與本質上卻已經改變了,不能固守人自己放不下的那些東西來認識法。在當前形勢下,就必須用大法弟子的正念來對待,並且正念要強!
「生命的平衡也存在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做為修煉者首先應放下一切執著,符合常人的社會狀態,也是維護一層法的表現啊。」(《法輪佛法(精進要旨)》─《圓融》)如果我們能夠認識到常人社會也是宇宙大法從上至下最低的一個層次的表現形式,也需要大法弟子來維護,那我們就不難理解用圓融的心來對待並處理好目前的問題。
舉一個小例子:兩位同修晚上在公路兩側醒目的地方寫大法標語,一個在寫,另一個在前面把車打著火等他。這時開過來一輛小汽車。寫標語的同修沒處躲,也顧不得髒,就像特種部隊的士兵一樣往路溝裏臥倒,同時發正念。後來還有兩次只聽警車遠遠地叫,在同修的正念之下它就是不敢過來。當時沒有絲毫的怕心,他的行為是為了對同修負責。後來回到家裏發現身上的衣服並沒有泥,也不髒。這個故事就是我想說的意思。
只三言兩語,拋磚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