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總理閣下:
您好!
我是加拿大公民又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
得知總理閣下月將去APEC峰會,在此我請求總理先生就12名加拿大居民的家人和親屬在中國被迫害的情況給予關注。這其中有我的弟弟黃劍剛,他現在被關在江蘇省鹽城大豐方強勞教所。他是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真善忍而無辜被抓去勞教的。又由於他不接受反對真善忍的洗腦,一年半的勞教期被延長至兩年。根本沒有經過任何審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我弟弟黃劍剛原來是南京一家中日合資企業的電子通訊工程師,並是項目負責人。
他於1997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找到了多年以來苦苦尋求的人生真諦,走上了返本歸真的新的人生之路。修煉以後,他的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嚴重的肝炎病消失了,再也不需要服藥,身體健康,充滿了活力,工作出色。但在99年7月後屢遭迫害,先後4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1999年7月20日後,由於江澤民的一意孤行,在中國取締了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輿論攻擊、誣蔑。他知道政府這樣做是錯的。他和功友們去市政府上訪,被關了10個小時,滴水未進。在2000年3月中旬,他獨自一人去了北京信訪辦上訪。作為一個公民,應該講真話,上訪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可是他卻被扣押,由南京當地警察去駐京辦事處把他押回,關在派出所。由於公司以及我父母的雙重擔保,三天後他才被放出。
6月中旬,我弟弟早上去公共場所煉功,被警察抓住,並且被判15天拘留,把他和殺人犯、盜竊犯關在一起。在拘留期間,因為他仍然堅持煉功,被戴上了腳鐐,那些罪犯在警察的唆使下打他(罪犯可減刑)。為此我弟弟以絕食絕水面對這些邪惡。在他絕食的第6天,警察怕出人命,提前將他釋放。公司遭到警方及當局的壓力,取消了他的合同。他失去了工作。儘管經歷了這些磨難,他自始至終堅信大法、堅信真善忍。
由於北京信訪辦已成了抓人辦,7月,他去了天安門廣場以打坐的方式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再一次被警察抓住,同上次一樣被押送回來後,又一次被拘留15天。不允許親戚探監。他的近萬元的電腦被沒收。數天後,他被放回家,由警察押送去醫院看精神科醫生,家長隨行。當幾天後警察又要求他去醫院複查時,他拒絕了,我父母也不贊成。這樣,才沒有成行。他為了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卻差點被送進精神病醫院。
12月中旬,他與功友一起去北京,半夜警察搜查了他們的住處,所有的人都被抓。由於他不願配合邪惡,堅持不報姓名,因而多次遭到毒打,並被用冷水從頭澆到腳,開了窗戶挨冷風吹,那時氣溫低達零下20多度。後來被去北京的當地警察認出,押送回居住地,費用由家人承擔。
他因此被判勞教一年半,於2001年3月初被遣送到江蘇省鹽城大豐方強勞教所。現在,我弟弟仍被關在勞教所遭受迫害。他曾多次被換隊。他還被查出肋骨曾經被打斷過。在七大隊被惡警指使的勞教人員毒打。勞教所邪惡至極,不給大法弟子睡覺,常用高壓威逼等手段。採用監督崗,聯號制度對大法弟子實行24小時監控,不准煉功,強迫超時勞動,強迫轉化。在勞教所裏,為抵制迫害,他曾多次絕食抗議,多次遭到野蠻灌食。
2001年5月2日他所在的四大隊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警察違法對法輪功學員折磨,四大隊從勞教所醫院裏找來醫生對學員進行灌食,灌食時故意首先使用最粗的皮管,在明明插不進去鼻孔的情況下,故意用力猛刺,學員的鼻腔全被捅破,流了很多的血,最後看實在插不進去,才用了稍微細一些的皮管。然後在所灌的流食中加入不知是甚麼很刺鼻的藥水。今年春節期間,一個所謂的「轉化團」去勞教所演講,我弟弟站出來抵制他們對大法、對真善忍的攻擊,演講未能如願進行。又由於他平時對大法的堅定,使勞教所決定繼續加重對他的迫害,非法加期六個月,將一年半的勞教期延長至兩年。我弟弟以絕食抗議迫害,勞教所對他進行野蠻灌食,手段殘忍。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人民有信仰,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利。他從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犯罪的事;相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國家憲法允許的範圍之內,他是無罪的。
從我弟弟黃劍剛的經歷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江政府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完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在聯合國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踐踏。
作為姐姐,我非常擔心我弟弟的生命安全。您一定能了解我此時的心情。三年多來,由於中國江政府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使我無法與家人團聚。
我之所以給您寫信是因為您是加拿大的首腦。總理閣下,我們需要您的幫助。我想請求您在2002年10月的APEC峰會上會見中國主席江XX時,公開地譴責中國對於法輪功、對修煉真善忍的無辜人們的嚴酷的迫害,並關注加拿大居民的親屬在中國受迫害一事,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迫害,無條件釋放千千萬萬被關押在中國各地勞教所、監獄裏和正在遭受嚴重的虐待和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您在法輪功問題上的善良、正義之舉將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敬佩與尊重!謝謝!
誠摯的,
黃麗敏
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
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