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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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20日】2001年深秋的一個晚上,八點多了,縣城大街上昏黃的燈光下,人們來去匆匆,陣陣秋風吹起的灰塵把人籠罩起來,人們似乎甚麼也沒覺察到。

流離失所的我推著自行車在大街旁邊叫了一輛出租三輪摩托車,開車人是個30左右的小伙子,瘦瘦的,中等個。我告訴他,我要去一個偏僻的XX村,怕回來時沒車了,所以帶著自行車。

「二十元車費。」
「十八元,我以前坐過。」
「十九吧,天黑了,沒有人敢去那些地方,現在壞人太多了。」
「好吧,十九就十九吧。」

他笑著把我的自行車掛在了車棚後上方一根橫著的鐵棍上,我們就出發了。

一路顛簸,快到那個村子的時候,車後輪碰到了甚麼東西,車身猛烈地晃了一下,小伙子趕緊停了車下去查看,「哎呀,壞了,自行車丟了!」他叫著。還沒等我說甚麼,他就急急地調轉車頭一邊埋怨著我不好好看著,一邊加快速度原路尋找。可快到起點了也沒見自行車的影子。他嘟嘟噥噥地說:「哎,路上人這麼多,早不知叫誰撿去了,現在人偷都偷不著呢,還指望誰家撿了還給你。」我平靜地說:「咱們快趕路吧。」一路上他再也沒說一句話。

到達了目的地,車子停在一家小飯店邊,我下了車。飯店裏透出的燈光照著他那張不安的臉:「嬸子,……」那下面的話分明是:我得賠您多少錢?望著他的樣子,我笑了:「本來呢,我打算辦完事騎自行車回去的,這樣就得麻煩您再拉我回去了,您在這兒等著,我半小時後就回來。」我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告訴他:「你放心吧,我是個大法弟子,學法輪功的,我不會賴你的。」小伙子瞪大了眼睛,甚麼也沒說。

二十五分鐘後,我從同修家出來,遠遠的看見他還站在那片燈光裏,面朝著我。我走過去,他第一句話就說:「一聽您是學大法的,就知道您是個好人。」我說:「這件事情你是有責任的,但我也有責任,當時往車上掛的時候,你沒用繩子捆一下,我坐別人的車,人家都用橡皮條捆一下,我應該提醒你,所以我也有責任;但你也不是有意的,所以我不會要你賠的,我們的師父告訴我們要做一個無私無我的好人,做一個遇到甚麼事都先考慮別人的人,你不要聽信電視上的宣傳,那上邊除了造謠,就是栽贓,沒有一句實話。」他說:「我知道了。」

回到了縣城的時候,他再次向我道歉:「嬸子,真對不起!」我說:「沒甚麼,今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注意就好了。不然的話,得幹幾天才掙這麼一輛自行車呢?現在你們這一行也不好幹,大家都不容易啊!」我掏出10元錢給他:「原來講好是單趟19元,這樣我就不給你那麼多了。」小伙子驚慌地從座子上跳下來,說甚麼也不收,「您不叫我賠車,我就不知怎麼感謝您了,我可不能要這錢。」

「你畢竟拉著我完成了我要做的事情,功夫你也搭上了,油你也燒了,這錢就算給你的油錢吧?!」我把錢塞到他手上,「小伙子,你記住法輪大法好,記住真正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政府中個別人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回去告訴你的親人,叫他們不要偏聽偏信電視上那一邊倒的宣傳,如果你能做到,你會有一個無限美好的未來,那我這輛自行車也沒有白丟啊!」

昏暗的燈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分明感到他在流淚。

我轉身走,小伙子手裏握著那張十元的人民幣,久久地站在那裏,目送著我穿過那一片黑暗,向著那黑暗盡頭的光明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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