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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劉麗雲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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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12日】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劉麗雲於2001年12月6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於2002年7月23日死亡,監獄稱死於疾病,但知情人說劉是被監獄人員打死的。監獄人員強行將屍體火化,以掩蓋事實。

劉麗雲,女,44歲,1958年農曆正月二十二出生,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

1999年12月,劉麗雲在安徽省阜陽市開交流會時被綁架到拘留所,被非法關押45天後釋放,2000年1月末回到家。

2000年6月23日下午2點多鐘,楊家杖子派出所警察楊振勇、馮軍、馬廣超、趙XX同街道的關寶玉等人闖入劉麗雲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善、忍」、「法輪常轉」、「論語」等掛圖及法輪章等,又將劉綁架到派出所。晚5點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送到楊家杖子洗腦班,非法關押40多天,最後,劉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三天後被釋放。

2001年12月,在天津開交流會時,劉麗雲被天津警察綁架,被葫蘆島市公安人員帶回,送至葫蘆島市看守所關押,惡警非法沒收劉5000元現金,同時,葫蘆島市連山分局抄了劉麗雲的家,搶走複印機一台、講法光盤16盤,大法書籍等。2001年12月6日,劉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關押在七大隊七小隊。

2002年5月份,劉麗雲丈夫胡寶純、兒子胡陽去遼寧女子監獄看望劉。女監不讓接見,胡問劉所在勞教隊的隊長王XX:「為甚麼不讓見?」王說:「她背經文、絕食。」「是不是給打壞了?」王隊長說:「沒打她,只是體罰,站著。」胡問為甚麼要體罰她,警察說:「她不服從管教,還不許罰她站著怎的!」

2002年7月24日,女子監獄四個警察(一個女處長,小個,40歲左右,三個男警察)來到葫蘆島市楊家杖子,對劉的父親(69歲,沒文化,不識字)說:「你女兒病的很重,我們給你出車,跟我們去看看吧。」當天,他們將劉的父親帶到瀋陽一個招待所。第二天早晨,女監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劉麗雲23日死了,死於高血壓,心臟病。」劉父親要求看遺體,他們說:「要看屍體,必須先簽字,同意火化,否則不讓看。」劉父親要先看屍體,他們不同意,僵持了三天,女監四人和楊家杖子兩名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一直監視老人在招待所住三天三宿,寸步不離地要求老人同意火化。三天後,老人說:「我不看了,也不簽字,我要回家。你們火化不火化我不管!」女監工作人員問:「那麼你們要不要骨灰?」老人說:「要骨灰。」他們說:「如果要,你就在這表上簽個名字,按個手印。」因為老人不識字,只會寫自己的名字。簽完字,他們馬上帶老人去看遺體。他們把老人帶到一個黑暗的存放遺體的房間,不讓開燈,只讓看臉部,劉的頭部腫大,不允許看身體。看過後,馬上將屍體送去火化,把老人帶上車送回楊家杖子,了解情況的人都說劉是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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