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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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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11日】

張俊峰,男,40歲,住址:雙鴨山市安幫鄉興東村

2000年12月22日進京護法,在車上便衣讓每一位乘客罵老師,由於我不罵被綁架,在車裏被看管半夜,交到哈爾濱鐵路派出所,被雙鴨山市駐哈辦事處處長宋某等將我關押兩天半,鐵路派出所勒索金額200元。

安幫鄉黨委副書記馬國強去帶人,三天沒給我吃飯,坐了三天,宋處長還說照顧我們要三百元錢伙食費。馬國強拿出一紙合同逼著簽字,內容是:將我的土地(半畝)轉讓給他人2年,索得人民幣1500元歸他所有。然後將我送到安幫派出所,馬國強給指導員200元,被所長搶去揣進自己兜裏,就將我送進看守所,勒索人民幣640元,每天十元錢,安幫派出所所長王長安又逼我父親要500元錢,說是保證金。

汝守海,男,38歲,住址:黑龍江省集賢縣福利鎮

2000年12月22日我進京護法,被惡警抓進大興看守所5天,被勒索行李錢180元。30日董文、福利鎮鎮長金珠海,福利派出所張松彬、河東派出所王雅文來接我和其他四名同修,他們向我們五人每人要2500元路費,沒有任何收據。在福利派出所拘留18天,每人勒索250元伙食費。我家人請福新村書記肖志林、政保科科長張景良吃喝等花500多元,福利鎮還讓交3000元抵押金。說到正月十五不進京便退還,可是到期卻遲遲不還。

於榮,女,40歲,雙鴨山市尖山區

99年10月26日進京證法,在路上被截,被非法勞教一年,扣發一年工資。在勞教期間,我愛人因單位效益不好不開資,為了給我送生活必備品和交納接見費,兩次賣血,孩子上學全靠家屬接濟。2001年進京證實大法,被拘留2個月,絕食28天後,半夜被釋放。

2002年發放大法資料被抓,被綁架進看守所拘留,當時我抵制他們的一切所謂的程序,進所就絕食20餘天,後因生命垂危被釋放。

李晶,女,33歲,雙鴨山市雙陽礦

2001年4月24日愛人單位書記韓風山向我要身份證、照片,之後多次找我談話,造成我與丈夫矛盾衝突、十分緊張,愛人給我施加壓力寫所謂的保證書等,被我拒絕。

2001年5月,大法弟子集體走出雙鴨山市看守所。第三天半夜,以張青、張軍、沈永剛、韓風山為首的暴徒闖入我家所謂搜查。

2001年8月19日雙鴨山市610主任王連冒(現退休)張青、韓風山、沈永剛晚7點30分到我家找我簽字,讓我放棄修煉。

2002年2月4日派出所片警張軍找我寫保證,保證春節不進京,不參加法輪功活動,我拒絕簽字。

2002年5月3日所長關淑岩、相廣學、張軍、居委會宋春花、陳小梅雙鴨山市公安局、寶山分居等十多人在下午4點闖入我家抄家,搜走錄音機、練功音樂帶、打坐墊。因我沒在家得以擺脫迫害。他們布置各層人員在我家守著,我分文沒有,流離失所。因家中孩子無人照顧,回家後,被居委會主任宋春花、陳小梅舉報。下午4點被警察張軍、相廣學帶到派出所關押9個小時,(期間無吃無喝)。手銬被我脫掉後,沒有逃脫,又被帶上腳銬。6月3日上午,雙市公安局與雙陽派出所把我列為重點。

2002年6月3日晚6點被帶到雙鴨山市看守所拘留10天,伙食費100元。住宿費100元。

犯罪惡人名單:雙陽礦黨委書記:趙生 4013230 36503(礦台)
雙陽礦黨委副書記:張慶幫 4036281
雙陽礦610主任:張青 4036441 36373(礦台)
雙陽礦派出所所長關淑岩(女)4036281 36251(礦台)
雙陽礦派出所楊金星 4036370 36279(礦台)
雙陽礦派出所張軍 相廣學 4036592
陳劍飛 4026181
居委會主任宋春花 陳小梅

王玉卓,女,41歲,繫雙鴨山市人民醫院心電室主治醫師,2002年5月2日被非法刑拘,現已長達4個多月之久。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5月2日清晨5點30分,王玉卓正在家裏睡覺,四名公安人員強行對她家進行搜查,找到一本《轉法輪》,就把她騙到向陽派出所說做個筆錄就回來,來到向陽派出所公安人員就填寫了一張刑事拘留票子送往看守所無限期關押。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在面對失去家庭、失去工作的情況下,都沒有動搖她堅修大法的信念。辦案機關又開始對她誘導讓她舉報其他大法弟子,恐嚇她說:「有人舉報你為法輪功出資購買機器(提審筆錄說是在1991年初為法輪功出資)人們都知道,法輪功是1992年開始傳播,王玉卓本人是在1996年得法練功,91年還沒聽說過法輪功,就有為法輪功出資一事,實乃奇聞!

在2002年7月11日惡警對她非法逮捕。大法弟子王玉卓拒絕簽字,因為指控的罪名是不成立的,辦案單位在沒有任何證據、又沒有任何閱卷的情況下,對她下逮捕令說是執行上邊指示。據說對法輪功學員處理完全是按照省委批示辦的:「1.不准退卷2.不許辯護3.判錯案省委撐腰。」用這種違背法律程序的強制手段迫使公、檢、法辦案,這種指示難道還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嗎?不法官員對大法弟子根本就不講甚麼法律,這不是對憲法的肆意踐踏嗎?也是對公民權利的最大迫害。

大法弟子王玉卓在被關押期間堅持煉功,被看守所帶過腳鐐,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摧殘,現在仍被關押中,據說檢察院、法院正在準備非法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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