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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柬埔寨王國首相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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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9日】

柬埔寨王國金邊外交部

首相洪森閣下:

最近我聽說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柬埔寨政府遣返中國。這個消息使我震驚,因為這些學員是獲得聯合國難民證書的(註﹕應為受保護的聯合國待批難民)。作為聯合國成員,柬埔寨政府不僅有義務尊重和保護聯合國難民的權利,更有義務保護人權,而且全世界各國政府都應該捍衛信仰自由。

把李國俊先生和他的妻子張新義遣返中國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情,因為在江澤民控制下的中國政府正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數報導都揭露了中國(江澤民)當局對人權的侵犯。中國(江澤民)當局所使用的酷刑手段及其殘忍程度是滅絕人性的。這種酷刑虐待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容許也不應存在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之殘酷是人類無法想像的。鎮壓是錯誤的,國際社會正在共同努力終止這場迫害。

有一天這場迫害將終止,全世界都將知道在中國所發生事件的真相和迫害的程度。歷史證明,一個國家所走的每一步和每一個舉動都將留在人們的記憶裏,世界將做出裁決。為正義挺身而出的國家會因其維護真理和公正的行動而永載史冊。

柬埔寨現在所選擇的道路也將被記載下來。但柬埔寨將會被如何記載就取決於您,閣下和貴王國其他政府官員了。

閣下,我懇請您維護正義,我還懇請作為聯合國成員的柬埔寨政府保護聯合國難民的權利。

感謝您於百忙中閱讀我的信並對此事給予關注。

誠摯的,

一名關心此事的美利堅合眾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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