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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輪功之友協會公告:香港:在檢驗自由的考核中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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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6日】2002年8月15日的今天,香港法庭在一個走過場的審判中,對來自瑞士和香港的十六名呼籲人權的人士作出有罪判決,是對民主的嘲弄和對正義的公然踐踏,美國法輪功之友為此感到震驚。這十六名人士是於數月前(三月十四日)為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而呼籲請願時遭到逮捕的。

遭逮捕的請願人士為法輪功學員。由於大陸江澤民獨裁政權命令警察可對散發傳單的法輪功學員開槍,請願人士為引起公眾關注,決定進行三天絕食。在他們絕食請願剛剛開始僅數小時以後,就被警方拘捕,並在其後被以「阻街」和「襲警」為由而無理起訴。他們的請願完全是合法的。現場錄像及目擊者的描述都清楚地顯示他們僅僅在一片很小的地面靜靜地打坐,並未對任何行人造成阻礙。他們的請願完全是非暴力的。與此相反,警方在對付這些請願者時動用暴力。錄象顯示請願者們在被包圍和擠壓後被強行抬入警車,並遭到警察暴力。

此次判決結果不僅是對人權的踐踏,也是在北京江澤民政府不斷施壓下的未來香港自治的破滅。

「香港人民和所有珍惜自由的人士會為這個曾經是自由社會的未來人權而感到悲哀,」美國法輪功之友執行主席艾倫-艾德勒先生說,「這是香港歷史的轉折點,代表著一國兩制的結束。從一開始現場錄像就已表明對這些人的起訴是錯誤的。香港在檢驗自由的考核中失敗。我們為香港人民悲哀。他們的權利正面臨漸漸消失的危險。」

艾德勒先生最後說,「儘管在今天有這個挫折,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朋友和支持者們將一如既往地反對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進行的世界範圍內的迫害,堅持不懈地揭露江澤民集團的罪惡,直至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擁有自由的那一天。」

註﹕美國法輪功之友是為支持法輪功學員人權而成立的非營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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