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侵蝕保障該市的自由
如果不嚴肅的話,人們可以笑話這件事。因為一小群人,16人在差不多十米寬的街道上示威,舉個橫幅,就來了警察,繼而帶來了混亂,警察堵了整條街。自整整兩月來這些人被送上法庭,因為他們堵「公共街道」,擾亂「公共次序」,卻是指這些示威者,而不是指警察?為甚麼這個案子如此敏感呢?因為發生的地點是在中國駐香港的聯繫處的辦公室前。這些示威者屬於在中國被禁止的法輪功的人。他們的橫幅上寫著:「江澤民,停止屠殺!」
人們緊張地等待著星期四的判決,這是香港導致的第一個起訴法輪功的案例。這個運動在香港仍是合法的。香港人權監察站負責人Law Yuk-Kai,也是市人權組織中的要人,說:「這正是我們所觀察的對自由及公共機構的一種危險性的破壞。這些人送上法庭不是因為他們干擾公共場所,而是干擾中國(江澤民集團)。」香港媒體已報導了很長時間:幾百個煉法輪功的人的和平活動成了中國(江澤民集團)的眼中刺。中國要求香港對之採取更強硬的措施。所以人權家、外交官持懷疑態度觀察此案:這是一塊試金石,是一個對香港自立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