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法弟子黃寶華在法庭上的最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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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5日】大家好:

首先我要藉這個機會洗刷我修煉路上的污點。因為在2001年2月11日--20日之間由於南昌市西湖公安刑警嚴刑拷打,不許我睡覺,在威逼、欺騙、高壓下,我一時糊塗,說了「不煉法輪功」和一些作為修煉人不該說的話,過後清醒了,非常痛悔。明白自己是被執著心鑽了空子。因此我今天在此慎重聲明:五年的修煉使我親身受益,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修煉是個人的事,誰也阻擋不了,每個大法弟子都是對自己負責,自發地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向世人講清真相是在挽救眾生,是對眾生的慈悲。

我的祖國啊!我的同胞啊!請停止對大法與大法修煉者的迫害吧!作為我個人來講,判我多少年也不會怨恨你們的,我會記住師父的話:「大法無邊苦作舟」 。但是,今天這麼偉大的一部宇宙大法傳到人間來卻被迫害,千古奇冤哪!

這部宇宙大法能使人類道德回升,原來思想不好的人,只要願意學好,看了《轉法輪》後短時間內變成一個好人,一個高境界的好人。所以法輪功才會受到世界各國政府與廣大民眾的歡迎,只有在中國被打壓,如果教人向善、做好人都是邪的,我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甚麼是正的。我相信,時間會證明一切。

謝謝大家!

大法弟子:黃寶華
2001年11月6日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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