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波琴,女,出生於1966年,湖南省郴州市化工集團職工。2001年2月24日因向世人講清真相被當地「610」及公安所抓,並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於郴州市第二看守所。2個月後出獄,卻被強行收取三千元。放回家僅20餘日,5月上旬,當地「610」及其他惡人以5月13日來臨,擔心大法弟子們會有甚麼活動,以叫其上班為名,卑鄙地將其從家中誘捕到距郴州40公里以外的分廠,由6個專人對其進行看管,強迫其放棄信仰而非法關押2個多月之久。此後,郭波琴被再次投入郴州市第二看守所。至作者發稿日止已歷時16個月,尚不知何時放人。
2001年2月24日惡警將其帶入一秘密地點,進行肉體折磨和所謂的審訊,威逼利誘,軟硬兼施,逼其交待真相資料的來源,變換招術對其進行肉體折磨。強迫跪地,小腿壓上磚頭,囂張地叫嚷道:「你甚麼時候想通了,甚麼時候起來」。她一直被迫跪了長達16小時之久。
郭波琴在被邪惡強行軟禁期間的2個多月中,仍向看守所的人講清真相,堅持煉功,抵制迫害,堅信大法,堅定正念,由此邪惡製造了所謂的「繼續串聯,宣傳法輪功」的邪惡謠言而加重對她的迫害。
2001年11月進行了所謂的開庭審判,他們捏造事實,製造罪名。不准請律師,不准辯護。他們問她「你還修煉嗎?」她毅然回答:「就是現在向我開槍,我還是要修煉。」這法庭上的正義言辭令邪惡膽寒。
在看守所裏她與另外二位同修受盡虐待和折磨,看守人員和提審人員對她們肆意打罵。雖然她自己不願意說在看守所裏受到的虐待,因怕親人擔心,而前往探監的親人經常看見她傷痕累累,口鼻皆是血跡。我們從其他監獄中出來的人了解到,她在獄中堅持煉功,看守人員除了對其進行暴打之外,還給加上腳鐐手銬,就是在這種只有死刑犯人才受到的折磨下,她依然從容對待,堅持煉功不停,使得旁人也都很敬佩大法弟子們了不起。
看守所裏每天勞動15小時以上,每頓2兩飯,家裏送來的錢(監票)最多只有一半能夠自己用,而且東西的價格高出市場數倍不止;而且勞動是強制性的,完不成任務,就得挨打,監獄裏經常是慘叫聲不絕於耳。那種監獄中製作的「彩燈」據說是出口到國外過聖誕節用的,我常想在那閃爍的美麗光環下,浸透著多少大法弟子的苦難。
中國的邪惡之徒對大法弟子使用的手段是極其卑鄙的,「法律」在它們眼裏只不過是一紙空文,用來編造欺世謊言的工具。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1/25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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