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各地惡報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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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3日】

濮陽市公安局不法之徒誹謗佛法受到天理懲誡

王海珍,是濮陽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隊長。5月19日在公安局搞了誣蔑法輪功圖片展,攻擊大法師父,誹謗大法。王海珍第二天就住院開刀,這是對他的警告,不要再繼續不顧性命地執迷不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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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大法的貪官污吏受到制裁

99年7.20以來,武漢市江漢區漢興街姑嫂樹村的部份村幹部積極配合610恐怖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時間剛過兩年,一批惡人就先後遭惡報:去年9月,原村長高國建、黨總支書記董明鵬、婦女主任劉玉枝均因「經濟問題」被撤銷職務,開除黨籍,沒收非法所得。今年1月,僥倖在上次的「經濟問題」審查中漏網的第二任村長鄧躍進自以為在本區已打點周全,卻做夢也沒有想到,突然被另一偏遠的郊區檢察院--黃陂區檢察院逮捕。鄧已被查出貪污上百萬元,面臨重判。鄧躍進被本沒有管轄權的黃陂區檢察院「破例」查處,實在是應了「善惡終有報,只待早與遲」的古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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