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單位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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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24日】我於1998年得法,99年7.20之際,因為我是黨員,單位專門給我開會,要求放棄信仰、交書。當時護法的心不很明確,但「大法好」在我心中已紮下根。因為我是經過仔細斟酌才學法的,當初由於「黨員」的稱呼差點將我隔在大法門外,現在「黨員」的稱呼已經障礙不了我了,我學大法比黨員做得更好,要求更高,所以我也沒迴避,向他們洪法,最後支部形成一個「退出集體煉功」的意見。要求交書,我義正辭嚴地告訴書記:「我一本書也不交,交後我上哪去買?我還學甚麼?」就這樣以一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狀態過了這個關。當時也沒想甚麼是正念,但我心中最明確的是法輪大法就是好,我的選擇沒有錯。

2000年6月我進京上訪,被拘留19天,後被單位開除黨籍,開除廠籍留用察看二年處分,我在處分意見上都簽了不同意。班照常上,工作照常幹,但工資每月只給350元,其它補貼都不給。

2000年9月,單位搞技效考評,尾數離崗學習,可是法輪功學員不經考核就被勒令直接離崗學習。正常離崗人員每月工資500元,各種補貼都不影響,而法輪功學員工資只拿350元,各種補貼都沒有。

2000年10月下旬,單位又裁員,按文件規定,有處分的員工必須有償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填表時還得寫自願買斷,否則無償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領導要求我買斷,否則人財兩空。我明確告訴他們:對我的處分是錯誤的,即使分文不取回家也決不買斷,因為那等於接受了你們的錯誤。結果其他被處分的同修被迫買斷回家了(還有直接開除的和沒有處分的同修被逼買斷),而單位給我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工資仍然每月350元,無其它補貼。

2001年10月,一年合同期滿,按文件規定仍不給簽,因為處分沒解除,單位又要求:你工作各方面都很好,但必須寫個對法輪功的認識,假的也行,才能續簽合同。我又義正辭嚴地告訴領導:我不會寫的,我寧願放棄工作也不放棄信仰。我明確自己的修煉狀態,由於我的名利心較重,一年工作時間裏已放淡了很多,也許該我回家專心學法、做大法的事了,我無所求,我的路由師父安排。結果又給我續簽了合同(同正常職工一樣),但工資仍每月350元,無其它補貼。

今年6月以來,二年處分到期,面臨解除處分問題,單位又開始一輪迫害,各級領導開始輪番壓制。我向他們洪法,他們表面基本不反對大法,也一致肯定我的工作及各方面表現,但不管別的怎樣,必須寫出對法輪功的認識或保證,假的也行,否則直接開除。對於工作能否存留的問題在我修煉中已不是問題,拿工作來要挾我放棄信仰或給自己的修煉填上些污點是辦不到的。我明確告訴他們:「認識、保證都不寫。要寫也行,那就是『法輪大法好!我以後法越學越好,功越煉越好!』我寧願放棄工作,也不放棄自己的信仰。」最後經各層領導審批,解除了我的處分,恢復工職。

針對這件事,我也找了自己,為甚麼三番兩次拿工作要挾我?我很明確而且一點也不動搖地相信自己不會因為工作、自己利益的得失(粗略估計,光工資、資金兩年少得三萬元左右)出賣自己的信仰,那麼肯定有別的原因,因為修煉中的關難都不是偶然的,沒有那個心也不會出現那樣的事。我一方面發正念清除迫害我的另外空間的邪惡,另一方面深挖自己的執著心。第一想到了「情」,失去工作可能會面臨各方面親情的干擾。我生長在農村,兄弟姐妹很多,就我一人考上大學,父母年邁沒有能力供我上學,幾年的學習生活靠哥哥姐姐的支持和自己的獎學金完成,畢業得到一個較好的工作。如果因為做好人而失去工作,他們很難接受,由此可能對大法產生誤解。我很有信心,這些情動搖不了我,而且我確信:我修煉的路師父掌握著,我不會因為邪惡的迫害失去這份工作,而使親屬對我修煉大法不理解。因為通過講真相,他們並不反對大法,所以這不是原因所在。另外想到了邪惡的干擾破壞,那時正值邪惡之首出訪期間,大法弟子高密度發正念,由此事牽動使自己發正念時靜不下心,於是努力排除干擾,堅持發正念。繼續深挖自己,我明確感到了慈悲心不足,談起邪惡的迫害,就產生恨心,而且有較強的爭鬥心。因為在大法被迫害的三年裏,一直是我給領導做工作(洪法),表現上都是我把他們說得無言以對,可實際上並不一定真正改變他們。而我卻由此產生了一些自傲的心,瞧不起他們的心,而真正覺得這些生命很危險了,去救度他們的心卻較弱(主要是爭理了)。既然找到就改正,當我面對每一個涉及審批我的處分的人,我發自內心地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不光是教我們做好人(絕大多數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弟子是好人),做好人有很多標準,我們為甚麼學法輪大法?因為法輪大法是救度世人的,你可能不完全理解,但我真心地告訴你,你寧可信其好,對你肯定沒壞處的,隨著時間的推移,你會體會到他的好。而且我告訴他們:如果我被開除回家了,我會到各個辦公室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這個事件牽涉的人很多,上至公司書記、紀檢書記、紀檢委,下至本單位主管領導、相關科室及支部領導,直至單位全體職工,我覺得這也是在法正人間之際對他們的定位,由此我也感到了講清真相的迫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修煉的幾年時間裏,比較重視對丈夫的洪法,也許他的緣份未到,始終沒有走進大法的門。但在我進京上訪被拘及以後被處分的兩年期間裏,他不畏強權經常到有關單位找領導,雖然主要為了維護我的安全及家庭的利益,但他從不拿大法做交換條件,而且告訴有關的人,我學大法就是好,不要拿法輪功的問題要挾我。他的舉動對邪惡起到很大震懾作用。在修煉中我以法為師,但能堅定、安心地修煉至今,他的支持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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