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濟寧市中區公安局惡警郭洪濤的犯罪記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7月12日】郭洪濤,男,38歲,山東省濟寧市中區公安局科長。該犯自99年7.20以來,直接參與對法輪功群眾及其家人、親屬和單位的迫害。深受其害的法輪功群眾及其親屬進行了長達兩年之久的調查取證,現將該犯及其同案犯的犯罪事實整理公布於眾,請善良的人們明斷。

郭洪濤曾多次組織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打、關、拘、綁架、酷刑折磨、送精神病院折磨、送勞教所折磨、送洗腦班折磨等犯罪活動,多次參與非法查抄大法弟子財物等暴行。據不完全統計,自迫害以來的三年中,濟寧先後遭受上述暴行的大法弟子有上千人次;一名大法弟子曾被反覆十餘次抓、打、關、罰;大法弟子劉緒國在非人的折磨中慘死在濟寧看守所;一名大法弟子的家屬被逼自殺(市中區);數人被無人性的惡警強行送進濟寧岱莊精神病院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幾十人被非法送往勞改營(最長的達二十二個月之久);數十名大法弟子被迫流離失所;數百名大法弟子被強制送洗腦班迫害;難以計數的大法弟子和家人(受株連者)被迫下崗、被開除黨籍、開除團籍、開除工職、勒令退學……

三年來,郭洪濤等犯先後對大法弟子的財產進行非法查抄達數百次,最多的一家被查抄十餘次之多,非法掠奪財產(包括汽車、摩托車、三輪車、自行車、電腦、電視、手機、傳呼機、收錄機、打字機、複印機、傳真機、現金、存摺、國庫券、股票……)折合人民幣上千萬元。利用恐嚇、威逼、誘騙等流氓手段向大法弟子家人及單位吃、拿、卡、要的數目更是無法統計。郭洪濤等罪犯上瞞領導,下騙百姓,漫天要價。闖入大法弟子的家如入無人之境,不出示任何證件,無任何依據和理由,進門就翻,如發現有一點與法輪功有關的文字,抓住就帶走,非法關押十天半月不提審,因為它們也知道審不出甚麼來,隨後便暗地裏通知家人擔保(三人以上),每個大法弟子交擔保金一萬元(不算吃請送禮),且不開收據,可想而知都被它們據為己有了。它們一味地昧著良心發黑財,經常三五成群的半夜闖入大法弟子的家中,見甚麼拿甚麼,連成角的零錢也不放過,真是橫行鄉里,魚肉百姓。

三年來,江澤民豢養的一夥郭洪濤式的罪犯,身披合法的外衣,知法犯法,已經嚴重敗壞了國家和政府的形像,民眾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這已經不是甚麼簡單的司法腐敗了,而是司法犯罪,我們強烈要求將此等敗類繩之以法,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抓、被關押、被判刑的大法弟子,恢復他們的合法權利,要求立刻歸還非法查抄的一切財產,否則天理不容,國法不容。

正告那些至今仍在無知犯罪的邪惡之徒,停止一切迫害法輪大法的行為,不要給江氏當陪葬品了,不要成為郭洪濤第二、第三……

我們已經掌握了濟寧市犯罪惡警們的大量個人資料,包括他們本人惡行,家庭住址、單位、電話、傳呼、經常出入的酒吧、夜總會、洗頭房、桑拿間……,我們將連載濟寧惡警惡人錄,並將堅持不懈地向廣大的人民群眾講清真相,直至真相大白。那時,邪惡之徒必將受到人民的審判,之後還有地獄中無窮無盡的痛苦懲罰等著所有破壞宇宙大法的壞人,這不是不寬容,也不是不慈悲,這是善惡必報的天理,這是維護人間的正義。

大法弟子整理
發至:兩高一部一委(省市縣級)
濟寧十二縣市區公檢法、派出所、居委會、黨政、企業、學校、文衛、村鎮。

郭洪濤,電話:13518677166;車牌號:魯H00304(白色麵包)。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2/24365.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