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縣原看守所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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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1日】不法惡徒王清林任太康縣看守所所長後,為撈取錢財,剋扣在押人員口糧,把每頓四兩饅頭減到二兩半,把所內價值萬元的松柏樹全部砍伐賣掉,還把所內小賣部商品價格提高到市場售價的8-10倍。王清林專橫跋扈,對大法弟子更是心狠手辣,一上任就無理扣押大法弟子家屬所送物品,又不准大法弟子買小賣部商品。它還強迫大法弟子戴腳鐐跑步,許多人腳脖子鮮血直流,露出白骨,它若發現誰說「真、善、忍」等字眼,就對其「上大繩」(用繩子綁住雙手吊起來)。一位七十多歲的大法學員告訴一位信基督教的婦女要做到「忍」,被王清林聽到,便對該學員施加酷刑「上大繩」,並給她戴三十斤重的腳鐐,逼迫這位老人跑步。另一位女學員堅信大法,被吊起來毒打昏死過多次,雙手一個多月不能拿任何東西,吃飯都是同室的人餵飯。

王清林惡行累累,已開始遭報應。自從它上任以來多次出事故差點喪命,一次摔傷面部,十多天不敢出來見人。最近一次,王清林自己開車一頭鑽到河裏,又差一點淹死。此邪惡之徒仍不思悔改。它已被勒令5月13日交出看守所的工作,但在新任所長沒到來之前,它仍在所內為非作歹。

善惡有報是自古以來的天理。打壓法輪功逆天叛道,也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正告那些沒有清醒、仍然在殘酷迫害大法學員的公、檢、法人員們,為了你們自己的今天和未來,請善待法輪大法弟子,及時懸崖勒馬,停止助紂為虐,因為真理終將昭示人間。天網恢恢,清算之日,已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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