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又等了兩個多月,學校仍未解決我的工資問題。我又向退協反映了我的情況。12月27日上午9點多鐘,王聲明打電話叫我和愛人萬大文到學校去解決工資。我說你有誠意沒得,王聲明說有誠意。我於9點40到了學校校長辦公室,曾隨倫又叫我進去。進去後,我問曾:「我還是不是學校的職工,學校發的退休證有無真假。」曾也承認我還屬於學校職工,曾隨即打電話到派出所請來副所長蒲世文。我對蒲說:「你的簡章上好像還有『人民』字樣,你們給不給我飯吃呢?」蒲說:「我今天就來給你解決工資,你回家等著。」就這樣我回家從上午等到下午四點多鐘,一直沒人叫我去領工資。於是我又到學校,找曾隨倫校長問工資情況。曾說我的工資已發給我哥,我哥給我存到銀行去了,我說:「你們讓我回家等領工資,從上午等到下午也沒人叫我來領。」曾卻說:「我又沒叫你回家。」曾又打電話找來蒲世文和我哥,兩年多的工資,也只發了646元(這是我兩年前的工資數目,以後漲了一次工資,按有關規定,我能漲百多元,但並未給我加上)。我說我不接受這樣的解決,我哥把錢也退給了學校。蒲世文對我說:「我又來給你解決工資。」我就回家等了。結果仍然沒人叫我領工資。
12月29日上午10點半,我到學校辦公室,曾隨倫一人在辦公室,曾對我說:「昨天與老蒲一起,這樣解決你的工資的。從12月開始領,以前的工資分兩批領,等三個月後領第一批,再等三個月領完。」我想到我的退休金是我三十幾年的辛苦見證,更是我勞動後的社會保障。我教書是非常負責的,我因為身體不好,常常帶病堅持教學,在三十幾年的教書生涯中,我因為教得出色,曾被評上過縣優秀教師,還當過縣人大代表。後來我病得實在無法上課才病退了。我後來有幸得大法後,才從病魔中撿回一條命。99年7月22日後,我因修煉大法被非法抄家,經常被無故傳訊,搞得我家無寧日。我於是進京向我一向信賴的政府反應自己的真實情況。在去上訪的路上被穿制服的公安攔住問:是否是煉法輪功的。我因為說真話,說是的,被因此被非法勞教一年,結果又被勞教所以我不放棄修煉為由,無故非法關押了1年零11個月。我認為不應該再滋長這種權勢當真理的錯誤作法。我不接受這樣的工資處理辦法,我要求曾校長拿出停發工資的文件來看。他不拿,就打電話到派出所、政府等有關單位說:「王進修天天來鬧我,干擾了我的正常秩序,個個月我把工資發給她,她不要。」我見他如此的蠻橫不講理。只在辦公室呆了不到半小時,我就離開了。
從那以後,派出所連續5天,每天來我家敲門。還派人、派車半夜守候在我家附近。2002年1月18日,那天正好是我丈夫過生日,中午我買上水果回家,在路上竄出兩個穿便衣的男青年,掐著我脖子,堵住我的嘴,將我帶上一輛長安型麵包車強行帶到派出所,雙手吊銬長達到50幾個小時,其間讓記者給我錄像,因為我不服,在錄像時,我遭到派出所裏的人暴打。過後,我一直吃不下飯,不能正常進食,幾個月來我在看守所裏由於吃不下,人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了,站立不穩,行走不便了。但卻被看守所裏的領導說成絕食,並且千般阻撓我與親人接見。我的家人得知我的情況後,卻見不到人,現在我丈夫多次去學校要我的工資,如今被610辦公室的人答覆:縣政法委書記兼縣檢察院的譚檢察長說了,我反對黨和國家,不能領工資。我丈夫找譚檢察長。譚檢察長讓我丈夫去找相關文件。一個小百姓,又怎麼能看得到當權者鎖在保險櫃裏的文件呢?如能得到,那豈不又連帶的多了一條盜竊國家文件之罪了嗎?
我寫此文,只是希望那些代表國家、代表政府形像的工作人員,不要再利用手中的權力幹傷天害理之事。權力和金錢不能真保證得了你的幸福,要知道善惡必報是天理,人幹了甚麼壞事,都得償還的。
註﹕(該大法學員現被非法關押於重慶市璧山縣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