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慎立:在獄中的兩年正法修煉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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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6日】1999年12月22日,我和妻子李進宇一起去北京信訪局上訪,在信訪局接待我們的是警察,我們填寫完了上訪表格後,當天下午就被押送到上海公安局駐京辦事處,之後被押送回上海。我在派出所被關了48小時後轉為行政拘留,妻子李進宇被48小時驅逐出境。臨被送拘留所的時候我要求見一見妻子,警察只給了我們5分鐘,短短的5分鐘,我們沒有過多的語言,只是互相看到了對方對大法的堅信和堅定。就這樣我們被強迫分開,李進宇被迫返回了加拿大,我被送進拘留所。我被非法關了15天才被釋放。

2000年1月24日下午,我去一個同修的家時,發現她家附近有警察埋伏,當我發現後往回走時被開過來的警車攔住,警察拘捕了我,他們在我的包裏抄到幾份空白的呼籲信簽名表格。公安政保警察頭目,在一個辦公室裏單獨審訊了我,他問我敦促政府與法輪功學員和平對話的呼籲信是從哪裏來的,我不肯說,他就對我拳打腳踢、刑訊逼供。在近一個小時的刑訊逼供中,讓我感到我是在經受一場嚴酷的迫害和考驗。當時我十分鎮靜,抱定不說。警察見我不肯說,就罰我在樓梯下面壁而站,一個時辰左右,只見兩個警察抬著紙箱過來對我說:「你東西還不少嘛!」原來他們抄了我的家。這天深夜,我被刑事拘留送進了拘留所,在進拘留所的時候,我聽到警察對押送我的公安政保(大概是個科長)說:「隨便寫個理由」。顯而易見,我們根本就沒有錯,更沒有違法,但他們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把我送進拘留所,就像師父在《用正念看問題》這篇經文裏說的那樣:「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

在拘留所,我向犯人洪法,有個犯人聽了以後,很樂意和我聊,很能接受法輪功,也會主動向我了解法輪功的情況。還有一個犯人的頭頭,有一次問我說:「你把你老師當作甚麼人?」我說:「我把老師當作自己的親生父親。」他馬上伸出大拇指對我說:「好!了不起。」如果我們大法弟子在任何環境下都能用正念來維護師尊和大法的話,犯人也會很佩服。

2月16日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這一莫須有的罪名判我「勞教」一年半,3月15日一早,我和一位同修被公安政保和五個警察銬上了手銬,押送去勞教所,途中,我對政保警察說:「其實我們所做的是真正對政府好,你們雖然是政府執法部門,但你們遠沒有我們做的好,因為我們敢向政府說『真善忍』,講真話,而你們不敢講真話。」其中一個政保警察對我說:「林慎立,其實我們知道你是個好人,但是政府取締了,我們也沒有辦法。」在這人妖顛倒、邪魔猖獗的日子裏,我就這樣被送進了勞教所。

一個放著四張單人床的監房裏,我被三個犯人看管著,每天被迫坐在一張長一尺寬六寸高一尺的小凳子上,每天從早上7點左右坐到晚上9點,時間長了屁股坐出血泡,非常的煎熬,其實就是一種體罰。不能單獨活動,去廁所也有犯人看管著,領飯也是一樣,整天像犯人一樣被看管著,整天處於在被逼迫的狀態。

警察則採用各種方法對我洗腦,強迫我看資料、錄像、光盤,都是極盡對法輪功詆毀、誣陷、捏造的材料,企圖對我欺騙、矇蔽,以達到洗腦的目的。有一次,警察叫我看一本材料,裏面有所謂給法輪功定性的六條,我說我不看,他說:「你一定要看,看過後要寫認識。」我說:「這些東西在7.20以後每天報上都連篇累牘的刊登,我都知道,你把筆和紙拿來,我馬上可以寫給你。」他拿來了筆和紙,我立刻寫了起來,我把他書上的逐條逐條的摘下來,然後用大法將它一條一條的揭露,真可以說把它批的體無完膚。批到第三條時,到吃飯時間了,警察叫我回監房吃午飯,說下午再寫。我很開心,因為我在護法。我吃完午飯後一直在等著叫我接著寫,但是等了很長時間也沒等來,我想大概因為我在揭露它,所以警察不敢叫我寫。警察要做我的所謂的思想工作,我想我給警察洪洪法,如果他能因此而擺正他的位置的話,那他未來有希望。我就找機會對他說:你想跟我談法輪功的事情,你必須了解法輪功,那麼你就得看《轉法輪》。你不要帶觀念和框框去看,你看了以後再來找我。結果他真的去找中隊長要了一本《轉法輪》。聽說中隊長在給他《轉法輪》這本書的時候對他說:你不要看了《轉法輪》以後你自己也轉起來。就這樣他看了《轉法輪》。當然後來我發現他是帶著找問題的觀念在看《轉法輪》,非常可惜他失去了一次機會,他沒有擺正他的位置。有一天他對我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不能吃藥。」我說:「我們老師所出的書及錄音帶、錄像帶,沒有一個地方是說;煉法輪功不能吃藥。沒有這一說,你說的那都是造謠。」他說:「你們擾亂社會,不遵守國家法律。」我說:「我們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的真象,這沒有錯,政府制定錯了法律,我不遵守這也沒有錯。」他聽了以後無話可說,扭頭就走。

過了兩天警察又來找我,這次他不講問題,給我看一本書,我一看是辯證唯物主義的書,他說:「你要認真看這本書,要掌握看問題的方法,要從多方位去看問題才能把問題看清。」我說:「你想讓我放棄法輪功。」我說我不會放棄的。他說要辯證地、一分為二地看問題。我說一分為二的看問題是常人中的理,我說我再清楚一點告訴你,因為常人社會中有相生相剋的理,所以他才會有善就有惡,有正就有邪,有贊成的就有反對的。但是,大法是超常的,大法在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內涵,所以才能修煉到不同的更高層次中去。如果大法也能一分為二的話,那怎麼修呢?怎麼往高層次上修啊!他看看我,半天說不出話。我知道,有些邪悟的人就是這樣被拖下水的。警察用混淆事實的手段對他說:你是法輪功裏好的一面,電視上那些殺人自焚的屬於不好的一面,因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嘛。警察這樣迷惑他,而他確實被迷惑了、邪悟了。其實大法給不同層次的生命開創了不同的生存環境,包括三界這一層次的理都是大法給開創的,怎麼反過來用三界這最低層次的理去衡量大法呢?這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修煉就得在法理上去認識,對他洗腦的問題,得跳出他那個層次去看,站在法的基點上整體的看,一目了然。要和他在一個層次去看的話,那說來說去不都是人的理了嗎,那可能就糊裏糊塗跟他去了;我覺得修煉人應該堂堂正正的,時刻保持正念,該說的就說。

有一次,警察中隊長找我,給我提了十二個問題,我全給他解答了,全是在法上認識法,最後他問我說:「你以後會不會後悔?」我說我不會後悔,他說,假如這些事情不存在的話……,我說不要假設,這種事情肯定存在,到那天如果我沒有變化的話,那是我沒修好,因為不是每個修煉人都能圓滿的。師父說過:「你得修到圓滿。」他說:「你說你很堅定,不會後悔,我們這裏有個小伙子,剛來是非常地堅定,他說他可以把牢底坐穿,結果兩個月就轉變了。你怎麼解釋。」我說他有迷,所以他過不去了,被迷擋住了,我說我沒有迷,不管你提甚麼問題,我都能給你解釋,我們老師講:「博法理可破迷」。他笑笑說,你總是有理。這是肯定的。大法修煉可破一切迷,關鍵是你敢不敢講,其實有很多問題都是不難理解的,只是你自己心正不正,你正念一出,法理就會出來,講的時候就會越講越順,越講越能講。就是這樣的,甚麼叫超常啊,畢竟修煉過一段時間了,對法是有認識的,也有證悟到的,就是被業力和人的觀念給擋著。如果正念能衝破業力和人的觀念,那法的力量就能體現出來。所以我平時儘量保持一個正念,特別在勞教所裏那個邪惡的環境裏,更要保持正念,對他們的歪理邪說一定要針鋒相對,壓倒他,把它正過來,正環境也要正人,效果怎麼樣不去管他,只管去正。

勞教所每個月底要填寫月評表,表上有五個標準,第一條就是改造思想,警察叫我填,開始我不想寫,後來想想還是寫,就按照修煉的標準寫。我這樣寫:我是個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我不存在勞教的問題,我只存在去執著心的問題,因為整個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去執著心的過程。而且我給自己評個「優」。警察看了沒吱聲。第二個月他還叫我填,我說我不寫了。我對警察說:「我每個月都是一樣的,我第一個月填一份,最後一個月填一份就可以了,用不著每個月都填。」警察著急了,他說你要改變,我說不可能的,保證是一樣的。警察看我一條大道往前修,怎麼洗腦也沒有用,怎麼拽也拽不回來,就叫犯人打我,唆使犯人逼我寫認罪、認錯書。有一天,犯人在警察的授意下從門外走進來,衝著我飛起一腳踢在我的腿上,我義正詞嚴地說:「你幹甚麼,想打人嗎?」他說:「你最起碼認罪、認錯書要寫。」我說:「我沒有罪也沒有錯。我為甚麼要寫認罪認錯書?」他一下被嚇愣住了。我只覺得正念一出,周身所出來的場很強烈,真的能鎮邪。警察見我如此堅定大法,就對我說:「像你這樣的就別想出去。」我想:行,你不讓我出去,我就修出去。師父不是在講法中講到:「有的人坐在這兒沒了,一會兒他又顯現出來了」,還有的大法弟子在監房裏沒了,當警察喊人來找的時候,又看見他在裏面坐著呢!類似的事情在我們大法修煉中不足為奇,如果我修得好的話,我想進出也是很方便的。

將近一年的時間,在各種洗腦都無效的情況下,他們把我調到了二中隊,那是關押犯人的地方,一個房間二十幾個人,每天早上頂著星星去,晚上頂著星星回來,估計早上6點左右,晚上最早7點,遲的9點。每天勞動12個小時以上,由於超時超負荷勞動,我胸背屁股上出現了血水泡,並且大面積潰爛,血水浸透了衣褲,我每天用厚厚的草紙墊在短褲裏面,但是每次拿下草紙要換的時候,總要帶下一大塊皮,撕裂般疼痛,走路舉步艱難,吃飯、上廁所難以下蹲,衣褲與肉分離時,撕裂般的疼痛,二中指半截潰爛,每天勞動做皮球時要拉線,每次觸及中指時都痛徹心肺。即使這樣,每天還得勞動12個小時以上。他們藉這種大面積身體消業方式對人進行迫害,這對於我來說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非人的精神和肉體的摧殘和折磨,無非想讓我放下大法。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怎麼會被嚇倒呢!師父在經文《真修》中師父說:「我沒有因為遭了無數的罪而覺得苦,而你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師父為我們遭了那麼多的罪,我們自己也只承受了這麼一點點,怎麼能過不去呢?肯定能過的去。因為每次磨難來的時候都在你的心性位置上,只要一提高心性就能過去。所以我覺得忍點痛,咬咬牙也就過去了。

警察見我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下,仍然不為所動,仍然堅修法輪功,就又將我調到一個新的地方,一中隊的西邊。在那裏名為寬鬆管理,實際上非常嚴厲,監房裏有8個人,組長是個犯人,其他都是學過法輪功的(他們有些是悟偏的,有些是邪悟的)。我剛到那裏的時候,這個犯人就盯著我對我隨意打罵,甚至惡狠狠地對我說:不打死你也要扒掉你幾層皮。有一次我指責他無權打我時,旁邊的「學員」就叫我不要跟他計較,那就是叫我忍。我很茫然,又覺得自己進來後還沒有好好忍過,就忍一忍吧,結果犯人天天打我。我內心深處總覺得不對勁,那時警察一週內找了我二次,我心想,你想通過這種手段轉化我的話,那你就打錯了算盤,如果用打就能改變一個人心那我當初在拘留所被警察打的時候就轉變了,我今天能走到這一步,那是因為我認識到了人的生命的真正意義,就像師父說的那樣:「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 《我的一點感想》)我怎麼可能半途而廢呢?最多不就是個死嗎?師父說宇宙中的大覺者為維護宇宙的真理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在大法遇難的時候就應該放下生死,維護大法,所以我對警察說:「從進勞教所起我就沒打算活著出去,對於我來講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我死了,另一條就是我仍在修煉。」我說:「我寧可死也不會出賣大法。」警察說:「作為一個修煉人應該承受得了不應該去死。」這話我聽著就覺得不像是警察說的。幾天以後我的環境得到了改善。

7月22日下午,我在考慮整理行李,做些回家的準備,家裏也準備了車子來接我。在我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公安政保警察突然宣布我被延長勞教半年,叫我簽字。我說你這樣做是錯的,我絕不簽字的。結果他灰溜溜地走了。我回到監房後給姐姐寫了一封信,我說:「半年算得了甚麼,人的一生也只是一瞬間,它只能純淨我修煉的境界,甚麼是威德,在這種魔難中提高上來,那就是威德。」警察找我談話對我說:你只要寫「五書」就能出去。這「五書」我們把它看作廢紙一樣,但你寫了就可以出去,到時候出去了你想怎麼煉就怎麼煉。當時我不知道甚麼叫「五書」,回監房後問他們寫過的人,他們說你連這個都不知道。我說我沒寫過,怎麼會知道呢?他們說就是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等五種被稱為五書。我想警察真夠陰毒的,用這種威逼利誘的手段來欺騙我,想達到轉化我的目的。這怎麼可能呢!師父說:〝堅修大法心不動」,「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我給他來個金鋼不動,警察也無可奈何。

在我兩年到期前一個星期左右,警察找我說:你兩年要到期了,你如果回去後,在家裏陪陪你的母親還有姐姐,然後你去和你的老婆團聚,所以你回家後不要再去聚會,不要去發傳單。我說:「該聚會的就聚會,該發傳單時就發傳單。」警察聽了隔了半天才很尷尬地發出聲音說:「我是為你好,當然你想幹甚麼那是你自己的事。」如何擺放我的位置那當然是我自己的事。在考驗中正確擺放自己的位置那才是心性的真實體現。該抓住的機會決不能錯過。

1月22日也就是兩年到期的前一天,警察故技重演,威脅我說,把你從這裏放出去,再送到提籃橋(上海一個勞改營)關三年都是很正常的,我說我行李已經準備好了,真的我把該帶的衣服全帶了。結果我回家了。

兩年過去了,回頭看看自己所走過的路,那是一個修煉的過程,是堅定大法、證實大法的一個過程,是被法融煉的一個過程。甚麼叫「真正往高層次上帶人」(《轉法輪》)?師父不僅僅把高層次上的法告訴你,法身保護你等等。而且在你實修的過程中一步一步扶著你往高層次上帶。當你有怕心的時候,師父會讓人來鼓勵你,當你迷惑的時,師父會讓人點化你,當你做的好的時候,師父會讓人表揚你。我有時在過關講真相時,會不由自主的向旁邊看,儘管我天目看不見,但我感覺師父就在我邊上。

有師在有法在,我才走過了嚴酷的兩年;有師在有法在,我才能堅定正念,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師父又說:「修煉者堅定的正念超越一切人的認識,超越一切人心,是常人永遠都無法理解的,同時也無法被常人改變,因為人是改變不了覺者的。」

雖然我走過了那兩年,但距離師父的教誨和法在不同層次對生命的要求來講差距很大,只有堅持進精進實修,才無愧於是一個大法弟子。在出勞教所之前,警察按慣例要我寫一份總結,我在總結裏面寫過一首詩,我想以這首詩來結束我的發言:

「堅修大法心不動」
返本歸真是根本,
狠去執著修心性,
功成圓滿隨師還!

林慎立
2002年4月22日

(2002年4月27日波士頓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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