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對大法弟子宋淑端一家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5月4日】河南省新聞出版局無理迫害大法弟子宋淑端一家。大法弟子宋淑端是出版局下屬單位出版後勤服務中心的退休職工。2000年元月,他們一家四口依法赴京上訪,回來後,單位為了阻止她再去上訪,自2000年3月底對其非法監視、跟蹤長達9個月。期間,單位規定每天只有一個小時外出買菜時間,並且有人跟蹤,扣發退休金,每月只給500元生活費(原退休金1500元左右)。該大法弟子於2000年底被逼離家。

2002年1月,本單位不法人員史兆祥(此人多次參與迫害)在大街上把該大法弟子強行抓走。單位對該大法弟子的迫害更變本加厲,先把電話線掐斷,並在她家門上加兩把鎖,不許出屋。由於該弟子不能出門買菜,只能吃鹽炒米。從離家出走起,單位扣發全部工資。被不法之徒抓回後,單位時常派人做洗腦工作,要求寫保證,甚至強行把大法書搜走,後被該弟子用正念阻止。

其女兒、女婿均為大法弟子。女婿於2001年被非法勞教二年,女兒屬新聞出版資料館職工,從北京回來後,單位不讓上班,罰款約17000元,不給生活費,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困難,後經家屬再三強烈要求,才按每月240元補發一年來生活費,單位還派人跟蹤了幾個月。2001年10月中旬,單位夥同610辦公室把她強行哄騙至洗腦班,現流離失所。

河南新聞出版局的做法嚴重侵犯人權,觸犯憲法。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奉勸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各級國家工作人員,分清是非,不要再助紂為虐!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無論誰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都是犯了極大的罪,將來都得償還,不要等到報應來時再後悔,那已經晚了!為了自己生命的永遠,趕快清醒過來吧!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局長:劉海程 電話:0371-5721756-331(辦)
局辦公室電話:0371-5721865
新聞出版後勤服務中心:李秀琴 電話:0371-5721756-789(辦)
穆漢封 電話:0371-5721756-760(辦)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0/21853.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