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廣州槎頭勞教所劫持的大法弟子致檢察長、610辦、所領導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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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9日】我因堅持自己的信仰修煉「法輪大法」被送到槎頭勞教所勞教。這裏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去北京上訪及發傳單講清真相的行為而被非法勞教的。

每天,我從電視、報紙、廣播中看到聽到的都是各種高調,但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當權者的所作所為確實是徹頭徹尾的「一言堂」,全然不顧事實真相,不給法輪功學員以任何表達意見的機會和場合,特別是喉舌報紙和電視,從對李洪志先生個人的誹謗、人身攻擊到對法輪大法的歪曲報導,使得很多有正義感的人非常反感。我修煉了四年多,身體、精神均因煉此功法發生了巨大變化。在上訪前,我曾有過猶豫:政府會不會誤解我們在搞政治或反政府。中國長期的政治運動,使得人們學會了一整套中國特色的「明哲保身」的活命哲學。但是獨裁者對法輪大法所採取的顛倒黑白、極盡所能謾罵式的報導,激發了我心中的良知和正義感。我無法再保持沉默,毅然走入了去北京向政府說明真相的行列。正像我認識的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所說:「沒有甚麼人指使我來北京,是電視報紙的誹謗叫我來的。」幾千萬素不相識的人不約而同地為同一件事上訪。江澤民集團不但沒有從野蠻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深刻地反省,而是以長期政治鬥爭中形成的猜忌心理看到「威脅」,進而下定決心要在XX時間內徹底「鏟除法輪功」。把專政的鐵拳砸向善良的人民。

法輪大法修煉者甚至連信訪的行為還未發生,就在火車上、天安門廣場、信訪辦門口,公安人員強行抓走,等待我們的是拘留、勞教、判刑、罰款等處罰。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和自由。但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的6條通告明確表示:任何人不准為法輪功問題上訴。這是與憲法精神相違背的。這種違背引發出了這樣一個奇怪的法律現象:公民有上訪的權利和自由,而修煉法輪功的公民沒有為法輪功問題上訪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一切條例、規定都應以憲法為準,不得與之相違背、衝突的。而信訪辦就是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冤屈、問題解決不了時向政府申訴、溝通的一個窗口。既然信訪辦是這樣一個為老百姓的辦事機構,修煉法輪功的公民遇到問題為甚麼不可以向政府申訴呢?

當法輪大法被冠以各種荒唐的政治大帽子時,人治強權的淫威就把法律攥到手裏,使法律變成了自己任意把握的工具。歷史上人們看到的都是農民起義大軍揭竿而起,用武力推翻政權,從未見過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向官府提意見、講心裏話能把政權推翻的。那麼這些強加給法輪大法及李洪志先生身上的所謂政治圖謀是莫須有的誣陷,至於說投靠國外反華勢力,更是牽強附會的無稽之談。但是這種種荒唐、可笑的蠱惑宣傳卻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構成了「理所當然」的藉口和依據。

在XX時間內徹底鏟除法輪功的個人意志通過強權的貫徹下,國家職能機關成了關押信仰法輪大法的最優秀公民的場所、基地。在這裏我們被強迫洗腦,在這裏一切對法輪大法信仰者的修煉意志的迫害、摧毀都是以勞教所特別針對法輪功的所規隊紀的形式出現了。在國家法律不能明文規定的公民不准煉法輪功的條文,在這裏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現了。如果你要將你頭腦中原來背誦的法輪大法經文默寫下來,一經發現就要加期(延長勞教期限),我們沒有與其他法輪大法學員講話的自由,一旦發現,便受到粗暴的喝罵對待;即使在自由活動時間,在不影響任何人情況下盤腿、煉功,就會發生幾個人一齊撲上來,等待你的是手銬、禁閉……,試想一下,盤腿、煉功的幾個動作傷害到誰了嗎?這些對於修煉人及周圍的人只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鐵的事實是很多原來有疑難病症的人恰恰是通過煉功而不藥而癒的。而警察這樣粗暴、非人性地迫害善良無辜的百姓在勞教所被認為是必要的、必須而且是理所當然的。迫害好人的堂而皇之的理由僅僅是你盤腿而坐或做了幾個法輪功動作,並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而且這裏的管教人員昧著良心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法律只有代表公理、正義,才能體現出法律的莊嚴、神聖。執法職能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竟然把一個泱泱大國的法律曲解成這樣荒誕、可笑的地步,成為人類歷史上的笑柄。當歷史走過這一頁時,人們對法輪大法重新認識時,這些所謂「忠實於自己職責」的對法輪功修煉者迫害的人將怎樣看待自己的言行呢?將怎樣向炎黃子孫交代這「以法治國」口號下的陰暗、可恥的迫害人的人間悲劇呢?就像文革期間人們打著「造反有理」、「文攻武鬥」旗號迫害他人致死、致殘的人,永遠也擺脫不了打人兇手、殺人犯這種罪惡的陰影,這樣的惡因惡果將給人的一生帶來怎樣的不幸?

而對於強權推動下的這些強制性的迫害行為,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是如何看待呢?當我於1999年12月底因去北京表達心聲被拘留時,因在倉裏煉功被鎖在十字刑床(倉裏人稱「坐飛機」)上達七十多小時。出來後偶然的機會跟同事講起時,她哭了,她說:沒想到它們對待像你這樣的好人用如此殘忍的刑罰,她感到很氣憤,她原打算讓她的丈夫轉業到看守所工作。聽到這件事後,她決定不讓她的丈夫到那樣的地方工作。

我的親人、朋友每次勸說我時都表示:作為法輪大法修煉者,從我的人格、品行來看,法輪大法根本不像電視、廣播報導的那樣,但總是以「好漢不吃眼前虧」,「識時務者為俊傑」的做人道理勸我不要固執,不要雞蛋碰石頭,以免成為被迫害的對像。多年的政治運動使他們既不相信輿論工具的宣傳,但也絕不會冒險地把內心的不同看法公之於眾。他們不願看到我因講真話、堅持自己的信仰而遭受迫害而使他們心碎。試想,我在勞教所如果真因你們的所謂「職責」致殘、致死的話,我的親人、朋友將會失去對政府的信任,他們會痛恨所有參與挑起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所有人。不是法輪大法企圖顛覆政府,而是對法輪大法及其信仰者的喪失理智的迫害是大失民心的。這對一個執政黨來說是最危險的。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違,懇切的希望你們真正為國家的安定團結著想,正視事實,本著人性和良知公平公正合理地化解這一切。

最近,勞教所發生了幾個法輪大法修煉者絕食抗議的現象。有些人一看到大法弟子在被迫害時採取絕食,就認為我們不珍惜生命。不是的,我們珍惜生命,熱愛生活。如果我們因堅信宇宙真理,而被人肆無忌憚地迫害、折磨時,當我們的信仰被人肆意誣蔑、褻瀆時,我們會用人性中善的一面捍衛。絕食是法輪功學員面對強權迫害的無聲的控訴和抵制。

宇宙中有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如果我們所做的一切能喚醒你們埋沒得太久的善良的本性與良知,我將衷心地為你們祝福。

大陸大法弟子
2001年11月22日於廣州槎頭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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