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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女案看江羅集團的強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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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7日】中共在歷史上就以害人(包括其內部的人)為能事,如延安整風就是:不承認是特務就不讓睡覺,或者用陝北延安土炕上的棉被把人悶死,或餓死、打死,如果屈打成招了,還要交代出若干同謀,所以害死的人很多。直至文革中,害死劉少奇、彭德懷等人,以至千萬無辜遭浩劫。當然這些案例也和中共內部鬥爭有關,屬於「內鬥」的本事,只是手段夠狠。

今天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江、羅集團所用的手段和施用的毒計騙術就更顯出一個「毒」字,它的特點是造出的謠言要毒,讓人聽見後一定要中其毒,然後為了讓這毒計得逞就又造出一些事端,無故加害,誣蔑,其性質更毒。如:法輪功明明是禁止殺生,(包括動物),更不能自殺,而且強調修煉圓滿只是層次和境界的提高。而江羅集團卻製造一起「自焚」的案子,拼命向全世界宣傳,還播放他們造出的「新聞」錄像。可是他們自己的新聞被明眼人放成慢鏡頭,清楚看到自焚者劉春玲是被特務當場擊倒死於非命,又經調查劉是被矇騙後收買,表演自焚時又被假戲真做殺人滅口,而且劉本人也根本不煉法輪功。這個中央台自己的錄像新聞被放成慢鏡頭時,就使他們害怕至極,唯恐叫群眾看到。在中國大陸如果查到誰有這份錄像就要被捕入獄慘遭折磨。江澤民集團一旦毒計暴露,即倉惶封鎖,掩人耳目。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江澤民集團又製造了法輪功人殺父母案,江羅之流自覺此舉還不夠毒,又製造殺女案,這些人明明是精神病,可是為了誣陷法輪功就嚴加訓練,讓精神病人在中共的媒體上說自己是法輪功修煉者……在喉舌媒體上,這些人顯得格外重要,因為這些精神病人是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寶貴」材料。在法律上公正地說,一人犯罪一人當,殺人償命,犯罪伏法,何必這樣宣傳?還不是為了他們那迫切的需要,才會這麼利用媒體宣傳,為甚麼不把那些害國害民的腐敗官僚、巨貪們也上電視大大宣傳呢?他們都是江澤民手下的高官,共產黨員。為甚麼不宣傳一下中共內部這些極普遍的惡症?江羅集團造謠不僅毒,它毒害人民,欺騙人民,甚至攻擊真、善、忍──這個宇宙的真理,這個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生生不息中所遵循和體現出的行為準則的根本。他們搞的是假、惡、暴。它們的手段是最邪惡,最毒辣的。它們要在中國十幾億人中找幾個精神病,找幾件奇怪的惡性案例,可以說應有盡有,因為每年中國的自殺人數就有22萬。據中共內部統計,中國大陸的精神病患者高達百分之一,也就是說中國會有一千多萬精神方面的病人,大家想一想,這樣邪惡的迫害狂,這樣踐踏憲法的一個集團,掌握國家機器,它們從這一千多萬的精神病人中找幾個惡性案例,再訓練一下嫁禍於法輪功,那不是輕而易舉的嗎?

我們再看看國外,自從九二年以後,法輪功陸續在全世界六十幾個國家傳播開來,全世界這麼多法輪功修煉者,包括台灣在內,僅台灣就有十萬人在煉法輪功,為甚麼這麼多年,這麼多人,就從來沒有像中共所舉的那種惡性案例呢?

江羅造謠,還有一個邪惡的邏輯,那就是以點帶面,以一人一事,大肆宣揚而罪加於全體。他們的邏輯就是,宣揚一個,或幾個惡性案例,然後說這是法輪功人幹的,然後就是,全體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這樣,都應該照這個處理。就連三歲小孩也知道,這樣的邏輯是強盜邏輯。

江羅還有另一套對他自己的強盜邏輯,比如他們的邪惡腐敗、貪婪殘暴往往不得已而暴露。暴露一個,兩個,十個,百個,千萬個,他們都不認為這是全體,他們明知自己雖沒有暴露,卻比那暴露的還貪,還腐,還更壞,可他們絕對不承認這是他們整體的敗壞,這是其強盜邏輯的另一套用法。

江羅集團還有很多強盜邏輯,比如,他們要迫害的法輪功本來就沒有涉及政治,可是他們給法輪功橫加罪名,但你不得解釋,不能說明真相,如果解釋,如果說明真相,就是搞政治。這個邏輯就是:「政治」搞到誰,誰就是搞政治。邏輯是可以推演的,強盜邏輯也可以推演,那就是,你再說明真相,就可以「政府」名義給你定罪,你如果再向政府去解釋,去說明真相,那就是反政府,如果你再說不是反政府,那就直接抓你,給你判刑,折磨迫害,非人的酷刑,迫害致死,人死了,強盜邏輯還可以推演,把被迫害致死的人叫自殺……如果你還想活,也就是挺著活下去,那就從精神上折磨,給你用精神病人的藥物,把你變成精神病人,那時候,強盜邏輯還可以推演,這叫「練成精神病」,如果精神支持不住在他們那邪惡意圖寫的「悔過書」上簽了字,就叫做「轉化」,叫做和法輪功劃清界限。

善良的人啊,要明白,強盜也是有邏輯的,強盜的邏輯是可以推演的,你能承認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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