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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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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5日】2002年3月4日晚近10點鐘,我與一名同修甲在住所被市局、昌邑分局、蓮花派出所警察等一行十多人在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和有關證件的情況下,強行抓捕。他們突然闖入室內,用手銬將我倆銬住,強行攝像、拍照,抄走現金3000多元及大法資料、印刷設備和物品等,總價值達萬元。

公安把我們倆帶到派出所,便開始逼問我們口供,要求報出姓名,交待問題。其實他們通過分局政保科已經知道我的姓名,卻非得讓我自己說出來,我堅決拒絕回答。它們先把同修甲關在監號內,鎖銬在老虎凳上,把我帶到值班室進行迫害。分局政保科一人同惡警李佳波和陳海開始打我,它們把我背銬的手銬,從背後向上抬起,掛到二層鋪的床稜上,我只能腳尖點地。過了好一會兒,它們又拎起我的兩條腿,使身子傾斜懸空並往兩側悠盪我,我異常痛苦,但也堅決不配合邪惡。它們就又把我拉到另一個屋,用繩子綁在手銬上,將我反吊在高處,吊了二十多分鐘,才把我放下來,又送到值班室派人看管。

第二天昌邑區刑警二中隊來車把我倆拉到二中隊。把同修甲銬在老虎凳上,把我關到另一個屋。它們吃過午飯,中隊長首先用拳頭打我的右側臉,並用裝滿水的純淨水瓶猛擊我的頭部,使頭撞在窗戶上把玻璃撞碎了。接著副中隊長過來,把我拉到走廊的樓梯口處(二樓),地上有一根很長的粗繩子,把繩子一頭繫在手銬上,一頭它們拿著,然後把我帶到一樓,樓梯道是回旋形的,中部空,它們把我背吊起來,腳懸空,我記憶中吊了二十多分鐘就疼昏了過去,後來感覺頭臉被涼水澆著,我才醒了過來。它們看我醒後,又把我帶到屋內,讓我靠牆坐下,把一個椅子放在我伸直的腿上。副中隊長和一名刑警分別換著跨騎在椅子上,手拿木板稜,逼我交待問題,取筆錄,問我不答時,便接二連三地用力打我的膝蓋骨和腳踝骨,並穿著皮鞋猛踩我的腿。副中隊長甚至還到我的兩肩上踩,手扶著牆和桌邊,我側身後仰,他閃了個趔趄,它們才停手。傍晚它們要把我帶到有老虎凳的屋子時,在走廊裏看到了同修甲的背影,他被兩個惡警帶著,一瘸一拐的。我被銬在老虎凳上,副中隊長用瓶子猛往我的嘴裏灌水,見我都噴了出來,又把剩下的水倒進我的脖領裏,然後問我:你到底想怎麼樣?我說:死也不會讓你取筆錄。後來它倆回屋裏休息去了,派別人看著我,讓我坐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來人把我倆帶了回去,一個姓董的警察看我一瘸一拐的,問我腿怎麼了,我說它們打的(指刑警隊的人),他卻說:誰打你了?誰看見了?我說:明擺著的事你們都不敢承認。到了派出所,見到了同修甲,看到他左眼球充血,眼眶青紫瘀腫,牙齒多有血跡,走路困難。後來據同修甲講,他在刑警隊整個一下午被它們打得很厲害。惡警們用拳頭打他的臉,用木板條用力打他的頭、手指甲、腳指、膝蓋骨、腳踝骨。昌邑分局政保科的都科長把同修甲的手銬使勁往緊扣,並轉圈擰,把同修甲手腕的皮肉都給豁開了,又用塑料袋罩住頭臉,讓他窒息,逼他招供,最後扒掉同修甲所有的衣服往他身上澆冷水,並用電風扇吹了一個多小時。

在派出所,我又看到一名女功友被抓,聽到警察在一起談話,說叫於立新,在派出所被吊了很長時間。午後,警察把我們三人一同帶到了昌邑分局,它們有認識我的,查到了底檔,但在取筆錄時,我堅決不簽字。它們把於立新送到船營公安分局去了(後來聽警察之間談話說的),把我和同修甲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我倆始終絕食絕水,抗議它們對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捕、關押和迫害。

從我們被抓捕到第十天,在看守所期間,看守所的管教將我們倆拉到軍區二二二醫院和市精神病院,曾強行野蠻下胃管灌食和輸液。在去精神病院的車上聽管教們說,春節後給那些女大法弟子灌食的費用還沒給呢。第十天晚上,又由派出所警察把我倆拉到市醫院二療區。在醫院裏把我倆用一副腳鐐子各扣一隻腳,兩張床並在一起,鏈在床頭的鐵榔上,再分別用一付手銬子將兩隻手向頭上方伸直扣在床頭的鐵榔上,整天整宿扣著,並強行輸液和下胃管灌食。一個姓董的警察經常打我們。

到第十四天時,3月18日,我們被抬走,拉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欲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們判勞教三年。勞教所負責人看到我們的狀態,決定不收。它們就又把我倆拉回到市裏送到昌邑區醫院,抬到四樓的九號病房,並以同樣的方法把我倆扣在床上,強行輸液。姓董的惡警認為我們倆拖累了它們,便開始氣急敗壞地用手猛打我們的臉,用穿皮鞋的腳踩我們的頭部、面部、胸口和踢我們,用濕毛巾抽我們的臉。我的嘴被抽出了血唇部瘀腫,它不斷地逼問我們吃不吃飯,說不吃飯就打,當我們痛得喊叫時,它就用毛巾使勁堵我們的嘴,把我的一顆門牙下齒按掉了,另一顆也鬆動了,已不能咬東西。喊叫聲驚動了醫生、護士和其它病房護理的家屬,他們過來問時,惡警卻不敢承認是它打人所致,反而說我們沒事瞎喊。有的人看到了它在打我們,進來好心說別打他倆,他卻說:誰打他們了?

董惡警經常打我們,同修甲被打、被踢的時候最多,它要問同修甲話時,便用兩腳踹同修甲的肩膀或後背,逼問同修甲叫甚麼名?家在哪?吃不吃飯?還經常打同修甲的頭臉。我們身體非常消瘦、虛弱,怎能經得起它這樣沒人性的天天打,所以經常感到胸口悶痛,頭暈,頭痛甚至不敢咳嗽。

在區醫院總供關了六週的時間,第一週強行灌食和輸液,下胃管灌食,但未成功,後來輸液就停了。但後來有外來人問到此事,它們就稱每天都給輸液。第二週我的家人不知怎麼找到這來。聽家人說分局都科長,派出所和街道的人,在我被抓以後都去家裏了,街道的人(其實是受區610辦公室的要求)要求簽死亡責任書,要不就承擔所有醫療費用,家人被逼無奈,簽了死亡責任書,分局都科長才同意家人見我,並要求家人勸我吃飯,交待問題。它們多邪惡啊!我被它們迫害成這樣了,它們反倒讓我家人簽死亡責任書。

我倆在家人來時喝了些水維持。期間都科長來這看時,把一張報紙橫著疊成約20釐米寬的條形,用手緊握一頭狠抽同修甲的臉,並問:你到底叫甚麼名?我對都科長說:你怎麼打人哪?這時它停下來,對我說了幾句難聽的話走了,以後又來一次,對派出所看管我們的人說:「家人再來時,若不吃飯,堅決不能給水喝。」從那以後便用報紙把門玻璃都擋上不讓人看,不知道要掩蓋甚麼。有一次分局的李局長和派出所的張所長來,李局長問我喝粥不,我說不喝,它說:「那死在這屋吧。」說完它們就走了。

第四週時,家人不斷地勸說吃飯,自己也想保護自己,不得已答應吃飯了。吃了三天又認識到自己那自私骯髒的心不配是個大法弟子,才毅然決定不吃飯,又不進食水到第六天晚上,當我醒來時看到家人正往我嘴裏一點點餵水,說我白天都不省人事了。同修甲告訴我,早上姓董的惡警用皮鞋使勁踩我的眼眶,胸口,帶手銬的手,還踢我的頭,看我有沒有反應,多邪惡呀!同修甲又說上午檢察院來人了,當時他也迷迷糊糊的,睜眼時人已經背身出門了。家人問到看管的人,說船營檢察院來人問他倆請不請律師,可以申訴,喊了半天,見他倆不睜眼,就走了。

我們想,能允許請律師,也想給大法一個公正的對待(但實質結果並非如此),自己也應有力氣申辯,我倆就又決定吃飯。進食的第四天,姓董的惡警值班時,它讓我們多吃點乾的,我們覺得胃始終脹痛,感到不行。它就關上門,衝著我們說:「甚麼不行,你們必須吃。」便動手打我倆,穿皮鞋踹我們的後背。晚上家人又來送飯時,我自己毅然決定不吃飯了,因為惡警為不吃飯的事打我們,這事它的上級不處理,我不能再吃飯。第二天分局的都科長帶了許多人來,準備把我倆拉到別的地方去。我說:小董打我們,我們才不吃飯的。都科長卻說:我還真得好好謝謝他(指董惡警)。我這才知道它們之間早有預謀。

下午,它們就把我們秘密送到郊外樺皮廠鎮敬老院(這裏辦過幾次洗腦班)找了一個空屋把我倆抬了進去,窗戶用棕色布密封,在窗外用長木板釘死。到這第三天都科長說:如果你倆想吃飯就按頓吃,但必須把問題交待清楚,否則食水不給。第四天又把我倆換到一個小屋,寬1米、長3米左右,一半地,一半炕,屋內見不到陽光,窗戶用木板釘死,門也總鎖著,我倆被手銬鐵鐐扣住,一顛一倒地睡,幾天後都科長又來了一次,問我們能不能把問題說清楚,我們說不能,它們就走了。第十三天時都科長同當地派出所兩位所長進來,它拿著一個鐵鍬把,一邊敲打我們倆,一邊問,想不想吃飯?我說:是人都想吃飯。它說:但條件是把問題說清楚,把姓名說出來(指同修甲)。我說問題不交待,同修甲也表示不說,都科長說:「那好。」同時對那兩個所長說:「從今以後誰也不能給他倆水和飯,否則追究責任。把門鑰匙交給我。」然後讓那兩個所長迴避,關上門,壓低了聲音說:「你倆聽著,你倆死在這裏誰也不知道,到時候把你倆一起抬出去,死了也與我無關。你倆也可以到陰間去找我。」又對我說:「你妹妹和妹夫經常和我見面,但他們是他們,你是你。」看來我妹夫、妹妹也為我的下落找他問過,它卻不敢說它知道。過了一會,它又單獨進來問了我們一遍,我說,你就別抱希望了,絕不會交待甚麼問題。它說:「到位,那好!」然後它走了。第二天晚上,我倆找好時機,用大法賦予我們的智慧,在強大的正念和頑強意志力支持下,脫離了邪惡控制的死亡谷,今天我才能把邪惡的罪行曝光於世。

知微見諸,通過此事也更了解到大陸被迫害致死的有名、無名的大法弟子有一千多名是絕對可能的。邪惡所採用的手段是何等見不得人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8/2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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