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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法輪功學員因在中國切入有線電視被判7至16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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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1日】美聯社2002年5月19日北京消息,官方媒體說中國法庭對4名法輪功學員切入有線電視網並播放已被查禁的法輪功的消息而被判處入獄7至16年。

消息引用官方報導說這次廣播發生在元月一日中國西南重慶市某區。

消息說利用電視台插播消息是法輪功今年用來反抗(江澤民)政府3年鎮壓的策略。(江澤民)政府的鎮壓已經迫使追隨者們轉入地下,或脫離了該團體。

中國當局說,除了重慶,法輪功學員還在哈爾濱、長春和鞍山等至少3個城市切入電視網。這3個城市均位於中國東北。法輪功學員還張貼傳單並利用互聯網宣傳他們的觀點。

消息引用法輪功學員們的話說,法輪功是一種和平的打坐運動,會給煉功者帶來健康和幸福。他們說數百的學員在鎮壓中被警察虐待和折磨致死。

消息引用官方星期五的晚間報導說,這四名重慶市法輪功學員是於星期五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判刑的。

官方報導說靳衛被判最長刑期16年。李向東被判15年徒刑。舒建丘(音譯)和李偉(音譯)被分別判刑9年和7年。

美聯社指官方報導還說第五位法輪功學員劉春書死於疾病,但未給出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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